有个捷克斯洛伐克男子离开生长的小村庄,想到外面闯一番事业。 25年后,发了大财带着妻儿衣锦还乡。
他母亲和姐姐在老家经营一个旅馆,为了给他们惊喜,他特意将妻儿安置在另一个旅馆。自己一个人到母亲的旅店去。
由于许久未见,母亲竟然没有认出他。 他突然想跟他们开个玩笑,当下要一个房间过夜,而且还不吝于表现自己的富有。那天夜里,他母亲和姐姐用榔头砸碎了他的头盖骨,拿走了他的钱财,然后丢尸在河里。
隔天早上,太太寻到旅馆中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揭露了他的真实身份。
最后,母亲上吊,姐姐跳井。
这就是加缪在《异乡人》里读到的那段捷克斯洛伐克的故事。它听起来太不可思议,在那个距离我千远万远的小国家里有这么戏剧的事情。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这件事情的发生每一步都符合人走向罪恶的因素,几近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