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那点事儿第三部 44

        在青院,我每次上课前都是做了很充分准备的,而且我自信我会把这门课讲得非常漂亮。

        和其他老师不同,我上课的时候有如下特点:

        特点一:不点名,不计考勤。在北大读书,我最烦的就是老师上课点名,很多老师的课,其实就是照本宣科,毫无新意,一些老师往往不厌其烦地上来把学生的名字点一遍,浪费了很多上课时间。

        老师会把逃课学生的名字记下,北大有规定,必修课几次不到,老师可以取消这个学生的期末考试资格。

        如今我站在大学讲台上,虽然校方也有类似规定,但我可不想浪费时间点名,可能受北大校园学风的影响,我的观点是,只要你课下自学能够达到我这门课的要求,一个学期不上课,我在考试的时候也会一视同仁;

        特点二:少留作业,多留参考书目。不要求学生把参考书目读下来,毕竟对青院的学生不能提太高的要求,但我会在一个学期内让每个人写4-5篇小论文(paper),我觉得这些学生将来要做基层工作,我应该教会他们用文章的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点颇受学生的欢迎。

        小论文的题目比较灵活,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写,而且逼着学生查资料,读参考书,这样我可以有针对性地了解他们的情况,指出他们的问题,直接提高他们的水平,同时调整我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这种方法也是在北大读书学的,我们读大学三年级时,有一些外教课,外教一般都是这么要求的。

        特点三:一课多效。我尽可能在黑板上少写汉字,这样可以节约时间,提高课堂效率,即使写,也是中英对照,左手写英文,右手中文,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效果,这样学生顺带可以记住很多专业词汇,达到单位时间最大收获。

        这种写板书的方式,学生们当时没有见识过,我也是受北大读书时外教的启发。

        有意思的是,很多外教都喜欢左手写黑板字,我比他们狠,左右开弓,学生听课的兴趣会提升,课堂效果会更好。

        特点四:上课称老师,下课以后,称呼随便。

        称呼我老王、米斯特王、王桑、王驰,随他们,我都欢迎,只要回避其他老师即可,免得别人说三道四。此举目的是和学生尽可能平等沟通,把自己放下了,不累。

        特点五:只要没有大问题,而且确实学习了,理解了,尽可能不给太低的分数,比如上我的课,我很少会给学生80分以上的成绩。

      《社会学概论》不是一门严格的课程,弹性比较大,大家都在社会中生活,身处不同的社会环境,有不同的体验,所以会有不同的理解。今天是正确的,明天就有可能被颠覆,所以,要尊重学生自己的观点、看法和理解。

        我的准备是,要选几本中外《社会学概论》教科书,取出各自特色,然后做成教案,我的要求是我必须要牢牢记住最基本的内容,上课一定要用自己的语言授课,绝不照本宣科。每一个章节,都会提供一个参考书目,建议阅读参考书目的一些对应章节,但只是建议,绝不做硬性要求,把选择权留给学生。

        特点六:背讲。我从不照本宣科,有些必须参照书本的地方,尽可能前一天把一些基本概念背下来,复杂一些的地方,制成提示卡片,这样讲课,效果肯定会比照着教科书讲课的效果要好。

        第一次上课,我的开场白是:

        这个学期你有54小时交给我,是你4年大学课堂时间的3%,我要对得起你的大学,对得起你生命中大学这段时间,对得起你们父母供你们上学的期望。

        这话一说完,下面肯定掌声响起。

        这就是好的开局,而且我也是这么要求我自己的。

        事实上,我的课,学生很少或者几乎没有逃课的,也没有上课时间做其他事情的。我的总结就是,把准备工作做足,课就比较容易讲好,课讲好了,学生就欢迎。

        后来我又到其它学校讲课,也都是这么开局。那时候我没有星期天,星期天的时间,基本上都是为下一周在外面的讲课做准备,而且要求自己一定熟背上课所需要的基本内容。

        寒暑假,我会把所有教案,都做成卡片,这样在课堂上,一旦出现我记不住或者记不清的时候,我只要眼睛瞄一下卡片,就能知道。

        在青院,第一学年讲课,学生们很喜欢我,我也乐于和他们打成一片。他们的生日会,外出郊游,各种晚会,一般都会叫上我,我只要有时间,就尽可能和他们一起“嗨”,按照我现在的话说,就是“吸青”,从年轻人的思想活动中吸取养分,滋润自己。

        实话说,我确实不喜欢当老师,只是在1989年以后,我的项目在外面受挫,所以也只能这么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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