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玩儿吗?
大人的玩有趣还是小孩的玩有趣?
小时候更喜欢玩还是大了更喜欢玩?
你知道于谦吗?对于谦的初印象?
老实敦厚的外表下,会是怎样一个玩主?
前言
有天在讲书群里讲了于谦写的《玩儿》这本书,讲完了不断有人私信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所以找时间整理了文字稿,跟大家分享。
关于作者
提到相声演员于谦,大多数人会不假思索地在后面接上一句“抽烟、喝酒、烫头”。没错,这本书是于谦写的。简单介绍一下,于谦老师1969年出生,今年50了,百度上他的身份是相声演员、主持人、影视演员。别称:谦哥、于大爷、于老板。是石富宽的徒弟,2000年,开始与郭德纲合作表演相声。舞台上的于谦可以说是不显山不露水,可他往捧哏那桌后一站,就是有种超然物外的魅力,让人倍觉轻松。相声界对他评价很高,说与年轻一代的相声演员们一起合作时,不论台上如何翻花,他一上场,这个场子就能生生给稳住了。同时,他也被相声界公认为“第一玩主”,大家对他的印象从一个敦厚老实、逆来顺受的捧哏奇才,慢慢变成摇滚大爷、票房男神、动物园园长……对于谦来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什么不能玩的,他也乐于把自己在“玩儿”中学到的心得、学问分享出来,就写成了这本书。
关于本书
于谦这本书可以算做散文集,是2013年中信出版社出版的,而且销量不错,拿了中信出版社当年的图书最佳销售奖,2018年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再版。我看的是2013版,早几年在曲师大图书馆借的,当时就是好奇于谦一说相声的,写了本书出来那得多逗啊,看了之后格外喜欢,也因为我就是好玩之人,特别投脾气。不愧是说相声的,写的书就是有意思,看着也很顺畅,你会觉得他的文字是有声音的,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在阅读,更像是他就坐在眼前和你聊。所以记得当时坐那一下午就看完了。这好几年过去了,还念念不忘的。看他写的《玩儿》也真是挺开眼的,你看哈,我们也玩,但是玩的境界不一样,他从小就是无拘无束的玩,基本就按照自己的想法边玩儿边长大的,在书里面,他逗过猫、驯过鸟、熬过鹰、养过狗、赏过鸽、偷过鱼、相过马,甚至后来玩儿出了一个宠物乐园。这本书记录了他玩的各种心得体会,写得挺随性的。书里面也能看到于谦对生活的思考、对友谊的珍重和对理想的追求,所以你会很好奇,在这种老实敦厚的外表下,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由的灵魂?于谦到底都玩了什么?怎么玩的?有什么特别精彩的玩儿甚至于写本书。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谦儿哥怎么带你玩儿出文化,玩儿出水平,玩儿出老北京范儿。
为什么写这本书,一是有朋友劝有意思的事儿要和大家分享。其二,于谦觉得自己玩儿永远是个小圈子,如果能引来很多有共同爱好的人,那圈子就会越来越大,朋友就会越来越多,兴趣才会越来越浓。这样,能对老北京玩儿文化的传承起到一点儿好的作用。其三,我想让我的朋友们知道,尤其是想让小朋友们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比电脑游戏好玩儿千百倍的东西,建设好自己的娱乐心态,才是自己一生受用不尽的福泽!
核心内容
这本书可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儿时的穷开心,于谦觉得在玩儿这方面,现在的孩子太可怜单调。除了到买玩具就是打游戏。他还担心人的某些功能是不是要退化了。他回忆起小时候,玩具都是自己做得,扇元宝、滚铁环、耍宝骨、玩弹球、扔沙包、跳皮筋儿……感觉那时候到处都可以找到玩具,几个小石头玩半天,而且都是自己动脑筋制作的,规则是孩子们商量着定的。一帮一伙,热闹非凡地在街头巷尾追逐打闹。随着年龄的增长,玩儿的内容和自己制作玩具的技术含量也在不断增加,像我们后来还玩过火柴枪,气门芯水枪等复杂的玩具。动手制作过程也是玩儿的一部分,它能让你对这个游戏更加了解更加期待。另一部分关于以老北京人为代表的玩家,本书的主线,老北京人都爱玩儿,经常能见到的就是遛鸟、淘换东西逛古玩市场啊,都是一帮“闲人”这都是满族进北京后留下的丰富“遗产”。所以这种玩还真不是谁都能玩的。
我按照章节顺序介绍一下,于谦讲的了他逗猫、驯鸟、熬鹰、养狗、赏鸽、偷鱼、相马这些内容,其中熬鹰和养马使用了大篇幅写作,今天我重点介绍两种玩儿:养鸽子和熬鹰。
养鸽
于谦很有钻研精神,同样是养鸟,十几岁的他会去琢磨养鸟的文化和其中的艺术,天天在鸟市上观察请教,他觉得这种过程实际上是个学艺的过程。他还有一个吃喝玩乐小分队,四名同好成员,经常一起上山网鸟、下水摸鱼,认识很多“玩儿家”,涉猎各种兴趣爱好。于谦从小就喜欢养鸽。书中对养鸽子还有段揭秘,养鸽子的人之间有“过活”“过死”的说法。“过活”是指两个人关系好,只要逮到对方的鸽子,或者你来拿,或者我送过去,不伤感情,以鸽会友。而“过死”则是之前可能两人就有过节儿,慢慢形成了一种暗劲儿,逮到对方的鸽子,自己也不养,当场摔死。而对方心里也明白,看见鸽子落在他家,也不去要,自动放弃,等你的鸽子让我逮到,我也绝不手软。这是因为玩儿鸽子的人都很“独”。这个“独”并不是什么贬义词,而是饲养者几代人通过优胜劣汰,定向培养,要形成自己鸽群中独有的基因特点。往大了说,这是遗传工程学的概念。辛辛苦苦繁殖出来的一羽鸽子,基因当中都带有自己鸽群的某些优势,绝不能外流。因此,那时很多人都把自己繁育出的小鸽子千挑万选之后,只保留上品,其余通通杀掉。
虽然想法未免狭隘,做法非常残忍,但在当时不失为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一种手段。
——选自《玩儿》
于谦还通过养鸽子结识了很多名家,比如给宋庆龄女士养鸽子的老把式郑先生,同仁堂乐家,京城撰画《清宫鸽谱》的大玩家王世襄老人,京剧大师梅兰芳先生。这里有段趣事,以前有文章写梅先生爱鸽,说在放飞过程当中,通过看鸽子飞翔来使自己的眼睛更灵活有神,从而起到练功的作用。其实那年头养鸽子的人说好听了是不务正业,说不好就会被冠以小流氓、二流子的头衔,因此养鸽子都得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书中还提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养鸽会被说成是资本主义、黑五类等,爱鸽人在屋中挖地窖,把爱鸽藏于其中;或把鸽子捆好,用手绢包紧,放在军用挎包之中挂一排在墙上。白天上班、挣钱,深夜放鸽子出来吃食、活动,一有风吹草动,隐藏转移。书中评论说这才叫作酷爱,也正是因为这种爱,才使老北京观赏鸽这一种群得以延续,使北京鸽文化传承至今。
熬鹰
对这本书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驯鹰的那段。之前也看到过人家有人玩飞禽,给那鸟啊鹰啊驯的倍溜,那时候就想,这动物真是聪明,能学会这些东西,看完这驯鹰那段,才发现自己太天真稚嫩。原来那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怎么把鹰的天性去掉,让它慢慢听你话;怎么揣测它的心里;什么时候才能让它出去溜去;这里面学问大了!这里牵扯到老北京“玩儿”文化,也就是整本书的主线,它和清八旗有着很深的渊源,以前,那些王爷、贝勒、八旗子弟,世袭吃着朝廷丰厚的俸禄,整天无所事事,只钻这一门儿。提笼架鸟斗蛐蛐,熬鹰放狗打秋围,玩乐蔚然成风。在这方面下足了功夫,不厌其烦,越玩越讲究,越讲究越不嫌讲究,把式、伙计一大群。再加上底层百姓的追风儿,时间长了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老北京“玩儿”文化。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前的那些讲究也渐渐地被人们忘记或失传。现在的人们,或不玩儿,或不会玩儿,或瞎玩儿,还有的人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东西还能玩儿。岂不知这些玩意儿在一百多年前,就像现今的iPad一样,流行于京城的各个阶层,而这其中蕴含的文化,绝不是电子产品可以比拟的。这段是老北京玩儿文化的起源。
有一次,于谦去朋友七哥家玩,七哥也是玩儿世家,遇见有人刚给送来一只鹰。老年间,黃鹰是穷苦人饲养驯放的品种。驯熟之后,到野外猎捕山鸡、兔子等物,既快又多,穷人可以到市场换回钱来补贴家用,所以也是平民百姓谋生的一个手段。而皇家贵胄、王爷贝勒,是不稀罕这些的,他们是纯纯粹粹地寻开心,所以他们养的猎鹰品种叫“游隼”。这种鹰个儿小,体轻,是天空中飞行速度最快的鸟儿。饲养这种游隼必须是一对,捕猎时公母共同出击,夫妻双双上阵。
每到深秋乍寒,王公大臣们率领着家丁,塞外围场捕猎时,捕猎的阵势,你想象一下:前边是狗,中间是人,人骑着马,膀架着鹰,后跟着羊,羊驮着猴儿。这么多家伙都怎么用啊?狗扑腾跑,草丛里兔子就被惊动,一跑就被游隼发现,两只游隼左右夹击,迫使猎物朝着固定方向逃窜,不至跑进灌木林中走失。兔子被连拍带赶一直到心肺衰竭,肝胆俱裂,气绝而亡。两只游隼飞回主人臂膀,狗来看着兔子,羊要选羊角壮实的,羊角上捆一根横木,木上蹲着猴。羊冲到猎物近前,猴下来把猎物拿回交给主人手中。整个过程没有人的参与,但全都是人用心血训练教育出来的。七哥这里送来的是一架黄鹰。
七哥说自己没有精力,邀请于谦驯鹰,于谦当然乐意,自己驯过鸟,只是纳闷驯鹰还多费劲?还让叫上三四个人,再跟家里请几天假?至于吗?七哥说至于,于谦找了三个哥们,在七哥家正式开始了为期十多天的驯鹰课。
驯鹰行话叫熬鹰,说白了就是不让鹰睡觉,但中间门道多。从吃、喝、睡、站、飞,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上有句行话叫“紧七慢八,十天到家”。就是说熬鹰的过程,快的七天完成,慢的八天结束。如果十天还没训练成功,这架鹰就废了,永远熬不出来了。
首先是“开食”。鹰是猛禽,野性大,拿什么好吃的,它也不吃。所以第一步是要让它认人。用皮条(脚绊儿)缚住双腿,留一定长度让鹰扑腾,等它锐气一过、体力耗尽,拎着绳往手臂上甩,鹰正难受,正需要个落脚点,就稳在手臂上了。鹰和鸟不一样,鸟一般还会扑腾,但鹰自己知道体重,飞一趟不容易,所以一旦站稳,便不跳不闹了。
这里有段话很有意思,对驯鹰人的姿态还有要求:
“这架鹰的人得有范儿,得有点儿精神气儿。走到哪儿都得带着一股霸气,再配上手里这鹰那才漂亮。别缩头缩脑的,让人一看还没鹰精神呢,那谁玩儿谁呀?”
——选自《玩儿》
“开食”也不容易,鹰很傲气,这要捏住肉条,用手轻弹鹰嘴,鹰张嘴咬手指的同时,捏住肉条的二指顺势一抹,将肉条塞进鹰嘴当中。黄鹰没咬着手指,嘴里却多了一块肉,有点莫名其妙,但也不吃,架鹰的人晃动手臂,鹰站不稳,转移了注意力,精神一放松,本能地感受到嘴里的肉要掉了,来不及细想,下意识地一口将羊肉吞进肚里。一旦成功,吃第二、第三条肉时,鹰对于面子也就成了走个过场拿欠拿欠而已。
为什么要找三四个人,这里就有答案了,要让鹰一直站在手臂上,一个人受不了,要几个人轮流架,往人多的地方走,让它适应人,遛到什么时候呢,说是逮住第一只兔子为止。后面再给鹰吃的也不同了,是泡过水的肉条,因为熬鹰的目的实际上就是让它痩下来,身上没肉,肚内无食,它自然也就不会再折腾了,“人穷志短,马痩毛长。”鹰也一样,饿得前胸贴后背,它肯定没有其他心思,心里总想着这口肉。这时人再拿着肉喂它,它就会消除对人的敌意。时间长了,它就会明白一件事,要想吃饭,只有找人。
还有就是不让鹰睡觉,也是消耗它的一个重要手段。之所以叫熬鹰,说的就是这个。
三四个人一晚上轮流来,它就无法入睡。在接下来的日子,就这样白天遛鹰,晚上熬鹰,熬掉犀利和敌意,消磨野性。这时训练它听召唤吃食,带着脚绊儿跳拳儿,什么是跳拳儿?从紧挨着两个人的手臂上来回跳,到户外一点点加距离加到隔三十米远喊鹰来回飞跳,这叫“叫大溜”,每天重复练。
最后就是毕业考试——抓兔子。于谦他们带着鹰准备去延庆山里找兔子,但是有经验的七哥没有放开鹰,一是因为鹰原本就属于山林野性,二是在这山里飞来跳去,一旦飞走,人没有精力爬山越岭找鹰。这中间有一段山下鹰挣脱飞到树上,鹰和人之间展开一段心理较量,非常精彩,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书。他们回程时途径昌平,一下车意外的遇到一只兔子,鹰很顺利逮到了,完成了毕业考试。这段第一次抓兔子也是非常精彩,我们知道有经验的兔子也很厉害,不但可以逃脱,还有老练的转身躺倒后腿一蹬甚至能给鹰开膛破肚。他们遇到的这只兔子比较年轻,被黄鹰一抓抓断了脊梁骨。熬鹰人这时要冲过去挡在鹰和猎物之间,让鹰回到手臂上架住,再用刀划开猎物让鹰啄食少许作为奖赏,至此完成整个熬鹰的过程。
感触很深的是,于谦从未限制过自己,他凭着兴趣与一腔热爱,做他喜欢的事儿。整本书看下来,感觉他就没怕过,见招拆招,有困难克服困难,一步步学着打点好周围的事儿,这点我很受触动。于谦认为玩儿是生活的一部分,在生活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只有会玩儿,才能更好地工作。玩儿,是一种爱好,是一种放松,只要掌握好度,它能让你缓解压力,释放情绪,轻松精神,健康身心。他认为玩儿就得越玩儿越上品,越玩儿越有高度。玩儿出点儿水平,玩儿出点儿境界来。
在书的最后一部分,于谦着重讲了自己驯马的过程,他在郊区租了57亩地,建起了宠物乐园,这其中经历了买马,养狗,拆迁,灭跳蚤,死了两匹马,诞生了两匹小马,又添买了14只新疆马等等,越玩儿摊子越大,拥有了一处属于他自己的休闲娱乐场所,饲养了一批自己喜爱的动物,赏鸟儿、观猴儿、放鸽、钓鱼、喂羊、逗狗、逐鹿、骑马,也乐此不疲地接待着各方的朋友,把他们的畅快淋漓当作给自己的最高奖赏。但摊子太大,每年的工商、税务、卫生、检查、人吃、马喂、驱虫、防疫、夏天降温、冬天采暖等各方面的事儿消耗怎么也得百八十万,于是慢慢地马场转型成为一个儿童马术俱乐部。我们看到现在的于谦不光是拥有一个儿童马术俱乐部,还在养马这方面越来越精益求精,就在撰写本文的时候,于谦的马刚刚在马术比赛中斩获冠军。
总之
不管是养鸽还是熬鹰,还是书中提到的其他吸猫、养狗、摸鱼、养马等爱好,都是于谦的亲身经历,写的非常详细,看着也是非常精彩。
这本书行文间不乏于谦对生活的摸索,对自己性格的摸索,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玩儿的过程中,他不断在学习,在进步。在于谦眼里,玩儿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老北京的历史与文化,也就是这本书的主线,而于谦作为其中一个文化传承人,想给读者们传递两点:
一点是娱乐心态,会玩也是福泽;另一点是一种精神,是老北京的“爷”们在玩儿方面的一种精神。
——选自《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