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愿世事荒芜,我们也会一尘不染》分道扬镳(七)

       

爱情里真的没有谁对谁错,我愿意做那个第一个道歉的人

 高考过后,一切归于平淡

  一个暑假的时间我见了任冉两次。

  第一次是路过,我和许秋在大街上闲逛,扭头便看到一个穿白色衣服,修长的身材显得格外瞩目,她骑着一辆电动车,风一般从我们身边穿过,回味着她的背影痴痴的看了好久。

  “哇,任冉还真挺漂亮的。”许秋也痴痴的看着,不自觉的把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

  “那还用说?!”我看的着迷,漫不经心的回应着他。

  “你追不追,不追我可上了?!”许秋盯着我的眼睛,玩笑似的说。

  我可没有当他是跟我开玩笑,在我的世界观里,我的东西别人休想争夺,但任冉是我一见倾心的人,而许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是礼貌的回答了他说:“去你妈的!”

  第二次也是路过,同样的情景和第一次一样,我和许秋在街上溜达,那是在二轻商场门口,她穿着黑白条纹的体恤衫,看样子是在打电话,貌似她也注意到了我。

  “怎么的,还不过去打招呼嘛?”许秋显然为我犹豫不决的毛病拿捏了一把汗。

  “没看到她正在打电话嘛?我这么贸然的过去打招呼,好像不太好吧。”我其实当时挺想过去的,但时隔多日,真不知道过去要说些什么,要怪就怪我的自卑心吧。

  “哎,你这人……”

  “走了走了,还特么走不走。”我只想快点离开她的视线,避免尴尬。

  “要追你就过去打招呼,不追以后就别这么扭捏了行不?”许秋为我有些着急。

  “我特么有分寸,别教育我,我都知道。”我踹了他一脚,连推带嚷的离开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懦弱,在她跟前仿佛天生的自卑,或许暗恋就不应该叫她看出来,或许我就是享受把一个人装在心里满满的过程而丝毫不在意结果。至于人生有多少无可奈何,我也不知道。

  还有大侠不知多少次苦口婆心的劝说,每每我都会轻言轻语的为自己辩解着。我是个矛盾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与她拉进距离,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意这样隔阂她。她在我心里就像是神一样,不可碰也不可触。

  为什么说非常感谢大侠呢?除了直接促使我抱得美人归的大团圆结局外,更重要的她的言行中总让我这个自卑心爆棚的人有那么一丝丝灵魂归属。

  她老是劝我说:“真看不起你这种人,喜欢就去追求,不喜欢就直接放弃,你上不上下不下的,你看着吧,总有一天你会吊死在现实的矛盾当中!”

  “我不只是单纯的想把她当做是朋友。”我也知道这时候说这话让我有些气势单薄。

  “你想做什么?情人嘛?蠢货!”

  “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吧。”

  我至今觉得当时我没有听他们的是对的,我也有自己的小九九,我明白我什么时候应该主动出击,只不过被动的有些太久了罢了。

  “万一人家找上对象了呢?!”

  “那只能怪我点背也怨不得别人,或许没有缘分呢?”我也有些茫然,有些失落。

  “你就是个犟种!”

  “你就当女神供着吧!”

  “女神到了别人怀里,哭你都没地方!”

  …………

  “我愿意,我就供着!早晚一炷香!晨昏一叩首的供着!怎样?!”

  其实你们能体会那种极度暗恋,喜欢到不行那种感觉对吗?就是不知如何开口罢了,与其尴尬无语,不如远远的躲开默默守护着她,世间小爱,这也算是最高境界了吧?

  相比我这个落魄的感情失败者,许秋野人他俩算是人生赢家了吧,抱得美人归的团圆结局倒先让他们上演了。

  许秋在暑假频繁约会,最终打动了他的挚爱——宁静。许秋烧的一手好菜,也爱琢磨研究各种菜谱料理,中餐西餐样样精通,女人常说的那句“想要留住一个人,就要先留住一个人的胃”,用在他身上真合适不过。不过还有一句“脑袋大脖子粗,不是老板就是伙夫”更贴切一点吧。许秋歌唱的也是很棒的,加上弹的一手好吉他,简直风靡万千少女,性格外向幽默,以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社交本领别说是一个宁静,就算是千千万万个宁静,我想也拿下了吧。

  宁静是上学时候隔壁班的一个很普通的一个女生,起码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低鼻梁小眼睛,原本本该发育完全的胸部像扁了气一样平仄仄的,整体来说还算可以,让人觉得看的舒服。性格温顺粘人,说话奶声奶气,大概许秋就是看上性格了吧?好像之前许秋也说过,他喜欢平胸的女生。

  对于整天和他俩在一起的我,秀恩爱什么的我也见怪不怪了,我这个灯泡的度数,大概可以照亮八百里长城了吧。

  毕业后他俩去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长春艺术学院服装设计系。算是完美。

  野人与王一一算是勾搭了好久,从高中到复习班都快有三四年了,正牌儿的老夫老妻,他俩在一起那纯粹是一部电影《美女与野兽》,野人那黝黑的皮肤与王一一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个笑话,要不说世间万物一切皆有可能,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放弃呢?!

  王一一倒是长的还挺漂亮,标准的瓜子脸,长发及腰,多少人看了他俩都会问同一个人问题,野人是怎么追到手的?是王一一饥不择食嘛?

  他俩双双辍学去学摄影美发,后来偶尔联系过,得知他们辗转过各个地方实习工作,再后来,基本上就渺无音讯,直到去年结婚的时候通知了我。

  婚礼当天我并没有到现场,当时工作脱不开身,老板催得紧,没有空余时间让我去亲眼见证这一对跨越七年之痒的小夫妻,我还是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问候了一下。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之间过得这么快,我都没有来得及放下却又得拿起来。

  有人说,这结婚啊就像是一场考试,当有三两个人交卷的时候我们还觉得没什么,反正时间还很长,当一半人都交卷了就有些压力了,当所有人都交卷了,你就着急了,不管做的题是否正确就草草的交了卷。

  我说:“野人,羡慕你呀。”

  野人顿了顿说:“羡慕?”

  我苦笑着说:“不然呢,你已经完成一半人生规划,我们呢?仍然处在水深火热的单身生活,翘首期盼的等待救赎。”

  野人长叹了一口气,徐徐道:“余生啊,哥们儿苦啊,没地儿说……”

  从没见过憨厚可鞠的野人倒过苦水,也从没想过拥有强大内心的野人那晚跟我滔滔不绝的抱怨着,像是憋屈了三十年的陈年恩怨如决堤之水,洪荒而出。

  野人说,其实早就没有了初次见面的怜惜,更别说新婚的激情,终究躲不过生活的洗礼与岁月的痕迹,留下的只有作为男人的责任以及老公的义务。

  野人的声音甚至有些沙哑,有些哽咽。

  作为双职工家庭的野人来说,生活中人们谈论起来,都会觉得家庭条件不错,而且家里的独生子,按理说百八十万应该没有问题,最起码结婚花销是没有问题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野人有些沮丧的跟我说了婚姻等于坟墓的真正含义。

  农村结婚的礼数是非常的多,大都讲究吉利,男方过礼十二万八千八百八,婚纱摄影等一系列给婚庆公司的大都在两万左右,到结婚当天的酒宴刨去三万开销,房子必备,车子首选,加上装修,总计花掉七十万,也就是说现在结个婚,最起码需要一百万,最惨的是,还要沦为房奴车奴,如果将来生个儿子,还要将自己的经历原原本本的重演一遍。

  期间野人痛哭了五分钟,他觉得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媳妇儿,更对不起自己。

  良久,野人悠悠的说了一句:谁让咱们都是受苦受难的老百姓呢?三十岁,我们对年龄的恐惧,其实并不在于年龄增长所带来的苍老,而是恐惧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仍然一无所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都早已不是小孩子,新一代的我们正在发展成社会的顶梁柱,我们会为生活的油米柴盐奔波劳累,世界改变着我们的同时,我们也改变着世界。

  生活这一记响亮的巴掌把我抽回到了现实,翻开陈旧的皮箱,在最里层的夹缝里费力的用两指夹出来,那是一张发黄的照片,照片上的任冉,靓丽青春。只是十来年的照片略显微黄,原本以为再也不会拿出来的,像是尘封在心底最坚硬的地方,触不到柔软,也不会轻易流泪。

  或许是野人启发了我,他的故事让我觉得愧疚,像是半晌的阳光晒干了露水,大雨之下当头彩虹。一切都该结束了。

  生活辜负了你我,岁月打翻了记忆的破坛子,一切都结束,一切又会重新开始,别记恨我爱过你,就像当初你也曾深爱过我一样。

第八章那年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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