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为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广大党员干部作为落实这一行动的重要力量,应积极响应号召,以提升创新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强化为民服务为着力点,在“人工智能+”行动中展现新作为,为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贡献力量。
以创新意识为先导,探索“人工智能+”崭新路径。“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因循守旧的思维,以创新的勇气和智慧,积极探索新方法、推动模式变革、破除思想藩篱。有的党员干部受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影响,对传统路径存在依赖,导致一些创新举措沦为“老套路”。因此,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深刻领悟其内涵逻辑,同时及时了解新兴技术、理念,更新知识体系。例如,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产业发展模式,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思考如何利用人工智能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在行动上要“下实功”。创新的关键在于“创”,再好的想法若不落地也只是空想。党员干部要对照“人工智能+”行动的任务要求,立行立做,发扬钉钉子精神,扎实处理好每个细节。比如在推进“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时,对于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智能化研发工具推广等具体任务,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根据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法,避免工作进入“死胡同”。
以责任担当为支撑,确保“人工智能+”行动落实。“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度。”增强责任担当是党员干部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落地的核心支撑。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党员干部要主动作为抓落实、应对挑战促发展,精准对接顶层设计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确保出台的各项举措符合全局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在推动“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建设时,要准确把握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的要求,不能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安全和质量。要结合当地政务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确保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的应用能够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要坚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群众对“人工智能+”行动的需求和期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例如,在推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时,要关注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通过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帮助群众提升就业能力;利用人工智能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在医疗领域,推广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以为民服务为根本,彰显“人工智能+”行动成效。“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强化为民服务是“人工智能+”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聚焦民生福祉,密切联系群众,让人民群众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扎实做好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在推动“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时,要加强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娱、电商、家政等生活服务品质,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比如,在社区建设中,引入智能养老设备和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养老环境,让老年人感受到人工智能带来的温暖。要以持之以恒的责任担当,做好惠民新工程,面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项目和疑难问题,党员干部要勇于攻坚克难。在推进“人工智能+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时,要加大对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等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帮助农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障机制,如农业保险、技术培训等,让农民能够放心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