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买书时为了凑单发现了这本书,一下子就被书名吸引了,拿到手便迫不及待看起来,睡前还剩将近五十页。可是躺了快半小时都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怎么睡得着呢?故事正讲到一乐得了重病去上海救治,许三观决定一路卖血去上海看他。他这样疯狂地卖血,还能活吗?一乐能活下去吗?会不会像余华的另一部作品《活着》一样,亲人们一个接一个地死去?
说实话,看《活着》时心情好沉重,因为沉重所以不敢一口气看下去,鼓起勇气一点一点看完了,决定以后看余华的作品要谨慎点,太悲壮太哀伤了,虽说从中可见到生命的坚韧求生的渴望,但心里仍然感受到一种不可承受之重压。
然而《许三观卖血记》却有所不同。作者用一种令人不安的幽默笔调讲述主人公的青壮年生活。让人读来忍俊不禁,笑过之后又觉得其实有些伤感,刚才不应该笑的。比如,第一次卖血后,请人家姑娘吃了好吃的就立马要人家嫁给他;饥荒年月里用嘴巴给一家人炒好吃的菜(这一章尤其精彩),认定一乐不是他儿子就不肯用卖血的钱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被一乐感动后又毫不犹豫带他去吃。一个忍不住要计较而后又立马慷慨大方的小人物形象真是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在许三观十多次卖血经历中,其中几乎有一半是为了一乐。从最开始的被羞辱感到后来的搏命相救,他内心的矛盾和纠结是那么真实的存在。“一乐是我最喜欢的孩子,但他却不是我的孩子”,到后来,哪有什么亲生不亲生,只要你叫了我一声爹,我就可以为你一路卖血。如此胸怀和担当,早已跳出一个传统男人的局限,诠释了真正意义上的“父爱”。这点在如今二十一世纪看来已属不易,更何况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小城里。
这个男人为了他心爱的女人卖血,为了他的孩子们卖血,却从来没有为自己卖过血。在每次卖完血之后,他坐在临河的饭馆里靠窗的桌前,叫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此刻他感到一种莫大的幸福。是啊,杯酒敬天,唯愿现世安稳。
余华的文字朴实无华,却又有着极强的语言张力,让人忍不住要一口气读下去。讲述的故事看起来如此荒诞不经,细细读来却又如此真实,有如身临其境。故事里的光景充满凄凉和悲壮,然而于黑暗中又始终有一抹希望的亮色充盈其间。这真是很奇妙的一种感受。
昨晚看完全书后已是午夜一点,入睡后又做了一整晚的梦,都是书中许三观卖血的胶片版,由我的想象力自然拍摄而成。醒来我知道这本书确实打动我了,我必须写下自己的感受,即便知道自己写得不好。否则今晚的梦里还会有关于许三观的连续剧。呵呵。
为一个小人物的胸怀和担当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