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读书笔记
内容类别,同样涉及有关普遍化和具体化的问题批判性思维,这一术语,划分出三种智力行为,第一种涉及归纳思维,既解释资料,即从大量详实信息和资料项目中得出概论,第二种,涉及演绎思维,这种能力,是从已传授的,某些一般原理开始,将其应用于一些具体情况,这些情况尽管对学生来说新鲜,确实对应用那些原理来说是合适的例子,这些教师划分出的第三种思维是逻辑思维,他们认为这能这种能力是,学生能够有意将材料组成逻辑论证,分析,这一论证已确定关键定义,基本假设,论证所涉及的三段论之列,并在论证的逻辑发展中检查任何谬误或不当之处,通过这种方式定义批判性思维,教师们赋予了这个之前,对他们来说很模糊的术语意义,从而无论在何时用这一术语来表示教育目标的行为方面,他们都已经为理解该术语,对课程可能具有的含义提供了基础。
当一种英语教师,想将文学鉴赏力一词,用于表示教育目标时,曾根据他们对这一术语的理解,对其下定义,他们将文学鉴赏力与仅仅对文学有兴趣,或解读文学作品的技能区分开来,实际上,他们对鉴赏力的定义,关乎学生阅读文学作品时产生的某种反应,他们指出了这样几种反应,渴望阅读更多的文学作品,试图更多的了解有关素材,作者,写作条件,受阅读材料的激发,尝试有创造性的表达自我,在文学精品中识别出一种或多种人物性格,尝试将文学精品中形成的想法,运用到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形成批判的标准,并试图借此确定这些素材有多好或者多糟糕,在哪方面好?在哪方面糟糕,其他人或许并不想认同这种对鉴赏力的特殊意义,但是应该很清楚,这正是这些教师所认为的鉴赏力,而对行为目标做这样的定义,赋予它实在的意义,如此它就能被当做有用的教学目标,毫无疑问,若你检查你所用的一些术语,发现它们的意义既不明确,又没具体到足以指导进一步编制课程,那么,你也想对他下定义?
通过尽可能清楚的界定这些思想的教育结果,课程编制者对选择内容,提出学习活动,决定遵循哪种教学程序,已有了一套最有用的标准,并实际上实施课程计划,所有的后续步骤,我们花了很多时间来提出和阐述目标,因为,他们是引导课程编制者,其他所有活动最关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