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试着实行学生自治管理,也就是拿一个班的学生全天候、全员参与、全方位参与学校的管理,给学生命名值日校长和值日校长主任及值日校长助理。学生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但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他们的确是只有事权,没有责权。但给他们的承诺是他们的管理能力得到了提升。
中午,几个带着红袖章的孩子敲开了我办公室的门,其中一个男孩子眼里擎着泪,几个同学叽叽咋咋的告诉我:他们在学校小卖部门口执勤时,小卖部的店主跑出来骂他们,并且还掐了一个孩子的手。原来,学校规定学生在吃午饭时,学生不得到小卖部买零食吃,可这个规定由于执勤老师睁只眼闭只眼、小卖部店主也不自觉、这个规定形同虚设。学校动用学生去执行这一规定,触动了小卖部店主的利益,于是就发生这样的冲突。我听了以后,到小卖部找店主,小卖部店主顶撞说,就是要骂她、要掐他。我说你不能动学生、不能骂学生。一堆学生在旁边看着我如何表态。这时店主就跑去躲起来了。我找来了政教主任,问他对小卖部的规定是什么?他也语焉不详,让我都认为没有执行的力度和可能,我要求他必须拿出可执行的细则出来,否则学生无法把握。这时学生告诉我,他们已经找过政教主任了,可政教主任只是告诉他,把这事记录好,没给学生一个正面的交代。我去找了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可他只是说去找经理。由此可见,所有的管理人员不敢直面矛盾、没有第一时间去解决矛盾,采取拖延、回避政策,却把学生放在第一线,规则也无可操作性。这样下来一定会挫伤孩子们的积极性,所有的管理都不会成功的。
我带着孩子去找了小卖部店主,虽然没有起到效果,但是给学生心理上一个支持。随后,在把规则制定细,以便让后面的学生有操作性,至少在学校不能看到社会现象推卸责任、扯皮的现象出现。当然,可能的话,还要在全校的仪式上给学生一个交代,“水至清则无鱼”,孩子们会怎么看这件事?我不知道。如果孩子的家长来了,我们又该怎样交代?
其实,这个事件是我们学校管理的一面镜子,我们期望学生是学校的主人,而我们却没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