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干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有职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作为不担当,就是失职失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干部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如果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一心只想当“太平官”,遇到困难矛盾绕着走,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打退堂鼓,不想“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甚至突破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底线,陷入破纪违法的泥潭,就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谁不负责,就问谁责。
问责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对负有责任、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问责,是管理干部的必要措施,也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对于那些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的,无视党纪国法的,道德败坏、不作为乱作为的,搞政治交易、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人民利益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不留情面,不仅能让庸庸碌碌混日子、装模作样走过场的“庸官懒官”头皮发紧、背后出汗,更能树立起正确的导向,让敢于担当者看到前途和希望,进而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警醒起来,把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担子挑起来。
为担当者担当,让吃苦者吃香。
提拔任用干部要重点考察干部干了哪些真事、大事,干了哪些群众赞赏的实事、好事,解决了哪些过去遗留的硬事、难事,在干事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显示了什么才干,群众怎么评价等。要大胆使用在基层扎实历练,在吃劲岗位和艰苦地区经受磨炼、表现优秀的干部,尤其是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突发事件、斗争一线面前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让担当有为的干部有平台、有空间、有盼头、有奔头。对于那些不敢担当、不抓落实、贻误发展的干部进行严查重惩。奖惩分明才能发挥徙木立信的作用,才能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