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岽背岗的回忆)
陈玉生
知青队的经营管理沿袭了农村生产队的模式,实行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劳动报酬采用记工分的形式,年终结算,按劳分配。
队里的生产活动开展后,必须详细记录每个人每天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作为年终结算的依据。负责这项工作的人称为记工员。我在担任了近两个月的炊事员后,将工作移交给了下一位队员。闲不住的我自告奋勇地承担了记工员的职责。
为了充分体现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队里在评定工分等级时并未拉开很大差距,仅设定了三个等级。按正常工日一天计算,每工日最高分为十分,最低分为九分,中间设九点五分。一般身体强壮的男队员评定为十分,体质偏弱的为九点五分;女队员身体强壮的评为九点五分,体质偏弱的为九分。
我自然被评定为十分。
知青队建队的第一年主要是打基础,几乎没有经济收入。
农田约有十亩,是原孔田林场的苗圃,还有一些荒地。我们将旱地开垦成水田,在开垦荒地时甚至挖出了棺材、骸骨(岽背岗原是乱葬岗,选址时叫野桂庙,谐 "野鬼庙" 之音)。开垦完成后还进行了土质改造,得到了长布大队墟上生产队的大力支持,派出大批女社员到山上割鲁芨,散到新开垦的水田里浸沤。
山上还有七十多亩茶园。由于多年疏于管理,茶树趋于老化,必须增加投入和管理才能有所改善。这一两年内很难有经济收入。
以上是我们队的两大主要经营项目和经济来源。
经过全体队员的辛勤劳作,当年队里实际有点经济收入或折算收入的,除了稻谷外,还有约一亩多的西瓜和养鱼、养猪、蔬菜,以及手扶拖拉机为生产队代机耕的收入。虽然项目不少,但都是小打小闹,收入微薄。
年终结算时,全部收入除去支出及提留公积金公益金,最后折合每个工日的劳动分值仅七分多人民币。由于账上没有足够现金实现分红,这七分多的分红款只能挂在账上,待后处理。
稍感欣慰的是,年终大家都分到了一些实物:每人一条鱼约四斤左右,杀了几头猪后每人也分到了十来斤肉。而且踏实的是,下乡当年国家有80元的生活费补助,一年下来吃饭问题解决了。当然,个别饭量大的队员年终结算后还是欠账的。
1975年大半年及1976年全年,我被借调到县里面 "打工" ,由县里按月发放36元工资,并规定每月交队里20元,队里给记20天工分,类似于农村生产队劳动力外出搞副业。这每月20天的上交款,我基本上都能如数上交,虽然知道年终是拿不回这个数额的。
1977年我回到知青队并重新担任队长后,在生产经营方面多向带队干部、老农和场领导请教,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比如茶叶生产,经过几年抚育,长势已大有好转。春季萌芽后,一开始雇请劳动力突击采摘大批鲜叶(芽),由于没分级,加上当天采摘太多,结果七八个人通宵连续工作近二十个小时。最后炒制的茶叶大多成 "老茶婆" ,成品级次价低。
之后我们汲取教训,每次都是自己采摘,只摘茶芽和嫩叶,经过精心炒制,成品都是等级内,价格也卖得很好。
我们还争取到了茶果场的包装箱加工项目。之前他们的柑橘包装箱都是由外单位生产加工后销售给场里。当年起,茶果场自己生产木材,加工成板条后交由我们裁切钉制成包装箱,我们按件收取加工费。这新增的副业项目,再加上原有的藤器加工制作,使副业收入上了一个台阶。
这样一年下来,林业(茶)、副业两项形成了队里收入的新增长点,再加上农业大项收入,全年收入较为可观(见附表)。而且队里实际在队人数已大大减少,到年终一算账,当年的劳动工分值达到0.726元,是分值最高的一年。
队里第一年结算后所欠大家的分红款,由于老队员陆续离开,加上队委班子不断调换,之前几年一直没有被提起过。
在完成当年分红结算后,我萌生了翻旧账的想法。在与带队干部沟通和在队的个别老队员通气后,经队委讨论、请示茶果场领导并征得同意,对仍在队的八位老队员给予补发1974年的应分红款,并基于队里的收入情况,确定每个工日0.3元的分值发放分红款。
那些先前离开知青队的队员对这件事一直不知情,直到二十多年后老知青们聚会时才被提起,他们对此很有意见。然而时过境迁,再加上币值、物价已不可同日而语,大家也对那欠账的几十块钱没有过分计较。
过后我认真做了反思,这件事确实处理得欠妥当。毕竟一年时间的流血流汗,到头来连欠账都抹掉了,虽然钱款不多,但那是劳动所得啊!
我想,应该在这里给他们补个道歉吧!
2025年2月28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