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驿站,很早就想吐吐嘈啦!这里面涉及到几个问题:其一,买卖双方;其二,物流单位;其三,签收单位。这里提到的单位可指适格自然人也可代适格法人。
买卖双方。我们日常购物的时候,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快递,但其实大部分商家合作的快递公司都可以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因此除了个别原因,买家会与卖家沟通使用某家快递服务,其余的时间里大家会默认某家快递来送货至收货方。然而这样的约定俗成也给了一些所谓的驿站可乘之机。
物流单位。先明确一个事,我们的物流公司大概由商务部、市场监管部、邮政监管部门监管,然而延伸出来的快递驿站由谁监管,我一直不清楚。这些驿站与快递公司形成合作关系,快递员将快递送至驿站存放,一旦快递到达驿站,收货方会接到短信提示,货物已到某某驿站,并附带驿站地址、取件码和电话。有时候我们甚至收不到取件码,但是购物平台会显示货物已签收。
签收单位。原本的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或者送货到指定地点,本人签字签收或本人委托他人代收,简单的双方关系,中间哪怕有差错也很好解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送货至本人签字签收才算是成功送达,这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是否成立并生效买卖合同。这时候中间又出现了驿站,驿站签收快递,如果并非收货方真实意思表示,这算不算无权代理呢!
原本的双方关系,中间又蹿出个程咬金,这边跟驿站站长说货已经到你们家了,那边站长跟你要取件码,你翻开手机给站长看没有收到取件码,站长一脸嫌弃打死不承认自己没发取件码,叫嚷着让你联系物流或者卖家。三番五次、五次三番,磨的大家都火大,去投诉,没有单位监管驿站,最终不是货没了卖家退款,就是卖家承诺再发同样的货,而时间成本呢!
有些快递公司很有礼貌,为了彰显自己服务至上,特意致电收货方,让其选择送货地址,等收货方做出选择,他们也不啰嗦,会大致告知何时取货。最后,你的快递奇迹般的出现在驿站,此时,即便你跟快递公司沟通,最终的结果无非就是,你自己跑一趟取回快递,也可以等快递员把别人的快递送完再给你送。我想起一句歇后语“脱裤子放气”,你何必呢……
随着人们消费能力的不断增长,物流行业也水涨船高,可无论怎么发展,最终的落脚点还是服务于人。围着人群画圈,谁来画这个圆圈都可以,谁想从中分一杯羹也无可厚非,但咱能不能在追名逐利的同时,以人为中心点,以优质服务为半径,来画这个圆圈呢!
我不认同某些发展就一定要牺牲一部分来实现,那是在资源极其匮乏时期的被动选择,现在,我们有了主动权,我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在不断充实、完善,所以,服务两个字不是说说而已,某些快递公司和某些驿站的服务意识真的需要恶补。
存在即是意义,关于驿站的存在,肯定有他的道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同样的做某个行业,有做的风生水起的也有做的不尽如人意的,差在哪儿,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来弥补。做人做事,不都是这个道理!吐吐槽,心里也舒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