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也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
在19世纪中叶,当医学技术刚刚从英国传到美洲的时候,行医是一个非常低级的职业。
医学从来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最鄙视的职业之一。
大多数行医者都不能只靠行医过上体面的生活。
在英国的医生不是因为文化权威而受人尊敬,而是因为他们只允许贵族学医。
英国医生高贵,是因为贵族的身份高贵,而不是医生这个职业高贵。
传到美国,行医就降格为一种脱离地位的工作。
许多医生为了能活下去,还需要搞些副业,例如种种地、当当咖啡师,甚至是做个手艺人造起了假发。
美国外科医生的地位是明显低于内科医生的。
内科医生才会被认为是一个有学识的专业团体,他们甚至构成了一个小小的精英阶层,而当地人认为,外科医生和药剂师只不过从事一门手艺而已。
19世纪中期外科能做的事情确实不多,主要就是放血疗法,所有疾病有事没事就放个血。
外科医生的工作还包括拔牙、截肢等等,当时还没有无菌术,也没有发明麻醉术,在这样的情况下,拔牙、截肢就是损毁性操作,无论是体验还是治疗效果都极差。
科学技术的进步是文化权威产生的重要原因,换句话说,只有发现了细菌,发明了抗生素,医疗才能产生更多“疗效”,外科医生才能通过许多手术让人活下来,活更久。
交通是一个影响因素。
在十九世纪的美国西部,一名医生刚刚来到一个小镇执业,如果有人需要医生的帮助,需要骑马来医生家里邀请,医生再骑马上门进行医疗服务,通常是以放血,或者辅助服用一些草药。
所以,当时看病经常出现一个滑稽的场景,就是病人正赶去请医生的时候,医生刚好也出门了,医生回家后听说有人找自己,于是又出门找病人。
而这一切在通信革命、交通革命之后就逐渐发生了变化。
患者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医生,就降低了医患的沟通成本,医生可以选择乘火车,就可以有更大的执业半径,更早的医生各自划地而居,负责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这时的医生甚至可以购买私家车来做医疗工作。
医生们通过计算发现,购买一辆机车的初始投资虽然大于一匹马,但是如果考虑路上节省的时间和增加的业务,一位忙碌的医生才更应该开车。
19世纪最后几十年芝加哥开始了城市化进程,由于城市规划不断变化,人们经常搬家,所以医生和患者的相对距离也在变化。
这个问题就可以通过私家车来解决。
一位医生平均每天行驶大约75英里,也就是120公里的路,这不但能维持原有的患者,还能把自己的业务拓展到更远的地方。
除了医生能更方便地找到患者,患者也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找名气更大的医生。
每个医生的执业半径开始频繁地接触、碰撞。
一位病人到底该由谁治疗,谁才有资格做医生,谁有资格发放执照呢?
医生是靠医疗技术赚钱的,当一个医生以自己的良好的教育和传承引以为傲的时候,他就会和有相似水平的医生合作,来对抗没有行医资质和能力的游医、家庭医生,甚至完全不懂医学的江湖人士。
获得医师资格证有很高的门槛,最初美国医生的行医资格证有点特别。
1877年美国伊利诺伊州颁布了一项法律,设立医学检查委员会,规定只要是能拿到大学文凭,就有可能获得行医资格,必须是毕业于名声良好的大学。
这个规定颁布后几年里,有4000多名医生因资质问题离开了医疗行业,这算是美国医疗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