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钟书阁看到奥黛丽·赫本的自传里有这样一席话描写她的车祸:经过这件事,奥黛丽决定卖掉车,从此不再开车,她对人性的卑劣感到失望和愤怒。而且,她认为自己不适合开车,因为开车需要一点斗争意识。
我当时对这句话印象很深,因为我深知自己也是不适合开车的这一类人,交通规则记忆零乱,人多车多时会手忙脚乱,与别人有口角摩擦后又羞于狡辩,所以驾驶证一拖再拖,眼看快过30大关的今天也没有把其列入年目标中。
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因为今天到上海“四古”中的古华园游玩,在换乘公交车的间隙我俩骑的共享单车(目前支付宝推出的小蓝哈罗单车日渐普及),平时在家附近也偶尔选择共享电单车,不过今日我的车技和小时候真的没法比。
与其说车技,不如说胆量。小时候我敢对着大下坡骑着车子横冲直撞,结果摔的鼻青脸肿。骑夜路也无惧雨后泥泞,即使车胎在上面直打滑。上学放学的路上,车水马龙,我和几个家近的小伙伴擦着两辆汽车的缝隙呼啸而过,如果这个场面被我爸妈看到,我肯定他们会吓出一身冷汗,其实到如今回头再去想这些画面,也觉得自己福大命大,老天关照。
今非昔比,我现在的胆量不及小时候的十分之一,别说开车,只是骑个单车如果前后有与我并肩驶过的人我都会开始紧张,或者为保险起见干脆下车,推着过。
我的斗争意识非常薄弱,在我眼里,路上任意一个行人都要比我有马路上的契约精神,我比他们都要骑的小心翼翼。也许为了自己,为了家人,更为了国家,我今后开车的概率应该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