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带儿子在小区里玩,小家伙跑得太快,把我甩在了后面。突然,转弯处串出了一辆自行车,后面紧跟着一辆汽车。眼看就要撞到儿子了,我一时心急,跑上去抓住儿子往边上拽,由于惯性及孩子的大力挣脱,我大拇指的指甲断裂,并把儿子的手指划破了,长长的一条。
虽然没有被车撞上,却被我的指甲划伤。伤口还不让我看,好不容易擦了碘伏消了毒,一说起手上的上,他就满脸委屈。
事后,一直在后怕。在人车不分流的小区,被车撞的危险随时存在。想着在小区里也还是让孩子把防走失包背上吧!恰好,晚上又看到了一条让人痛心的新闻:
27日9晚,天津大悦城南开店4楼中庭,一位父亲抱着两个孩子站在靠近玻璃围栏的天井处,瞬间手滑,一儿童不慎从4楼坠落。爸爸条件反射去抓,结果失手导致另一个小孩也掉下去了。两个孩子全部掉到了负一层,当场死亡。
两名坠楼儿童,男孩仅5岁、女孩仅2岁。
这,让人感到为人父母深渊般的绝望和心痛。
对于两个孩子坠楼事件,舆论明显朝两个方向发展:
一是,同情派。
很多人呼吁不要过分谴责,在这件事故中,失去孩子的父母现在肯定是最心痛的,过分的指责只会让他们更痛不欲生。
他们说,当事人也一定是很爱孩子,他们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情,他们内心的煎熬常人无法想象,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孩子在天堂里没有伤害,无忧无虑……
姚晨为这件事发声——“家庭已经悲痛欲绝,不该承受更多苛责”,瞬间被喷“典型圣母言论”。
二是,追责论。
这件事引发了人们的伤痛和愤怒,大家纷纷谴责——一手抱两娃,立于高空玻璃边,还把孩子举高,为人父却安全意识和毫无责任心。
有人还做了推论,如果当时抱着两个孩子的,不是父母,而是保姆,或者是邻居,一定会追究其法律责任。有不少法律界人士都站出来说,这类事件发生在国外,毫无例外地,家长会被判过失杀人罪。而在中国,因为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反而容易被免责。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说:“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做父母太安全了,孩子们就难免遭殃。”
从理性层面,以及积极意义上讲,这个事件和问责论或许对儿童保护法的进程有所推进,那些理性的意见可能会带来建设性的改变。
但是,我在想,即使立法了,就能立刻改变为人父母安全意识薄弱的现状吗?
你看,那么多人将熟睡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结果孩子醒来翻阳台,从高处坠亡;或将孩子留在车内,孩子因缺氧而死亡。
也有因妈妈低头看手机,孩子在商场滚梯坠落,或被行驶的车辆撞倒;让孩子在停车场玩耍,被轿车撞到并碾轧;带着孩子坐电梯,或因衣服被电梯卡住,或因手没抱稳,将孩子摔下楼。
不止一个家长给孩子喂果冻,将孩子噎死;又或者让孩子拿着筷子到处跑,结果孩子摔倒,筷子插进颅内,因感染而身亡……
有人说,父母是最危险的职业,似乎不用学习,不用培训,不用考试,只要生了娃,全都无证上岗。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
作为一位母亲,一年多以来,我感觉要学习的太多。育儿无小事,丝毫不敢怠慢。这次事件,和成百上千因疏忽而导致儿童死亡的例子一样,再次为父母,为孩子的看护者敲响了警钟。
即使是日常生活中,危险也如影随形。比如,家里的刀、剪利器是否收拾妥当?刚做好的饭菜,刚烧的开水能否烫着孩子?孩子会从床上、椅子上掉下来吗?有没有什么小硬物,小零件会被孩子含在嘴里吞下?出了家门危险就更多了。
只感觉,为人父母,心中随时都要有一座悬崖,要有危险意识。并且,用自己的知识和智力为孩子筑一道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