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不爱你,只是更爱我自己。”

思佳去四川之前和我见了一面。我们在我公司楼下的咖啡馆碰了面。她叹了一口气,说:“昨天晚上又梦到他了。”

我也叹了口气,望着她的眼神有些无奈。她见我像老母亲一样准备说教,赶忙解释道:“可能是因为要去四川了了,所以才……”

所以才会梦见。

没有想起他,也没有怀念,只是梦见。

其实我并没有想对她说教。而且我知道,思佳必定要再见陆煜一面。

不然她心里会永远留着一个遗憾。

十年过去了,陆煜我不敢说,但在思佳心里,陆煜永远占着那个最特别的位置。

所以,我还是挺希望思佳在四川见到陆煜的。



(一)

思佳遇见陆煜的时间太早了。他们是小学同学,初中、高中都是校友,我和思佳则是高中同学。家乡是个小县城,他们两个人家离得近,自然也走得近一点。

思佳从小就优秀,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性格外向开朗,有点像男生。她好面子,事事要争第一。

陆煜也不甘示弱,他是班级数一数二的学生,极会和老师们打交道。

他们俩从小到大就是一对“欢喜冤家”。从小学到高中,两个人的战线从班级排名拉到了年级排名。

虽然不在一个班了,可“嘴仗”一直没停过。有时我跟他们一起走,往往等不到回家肚子就先笑得痛了起来。


“语文都上不了115的人居然敢随随便便谈我男神?”

这是思佳,她最喜欢苏轼。

“怎么了?就凭本帅哥比苏轼好看。”

这是陆煜,他一向为自己的帅气感到骄傲。

思佳白了他一眼,立刻讽刺道:“哎呦,您老长这细皮嫩肉的,也不怕被当成唐僧抓走。”

“那怎么了,起码抓我的女妖精个个都漂亮。哪像你,别说唐僧,猪八戒都对你无感。”


陆煜怼思佳的时候丝毫不留情面,有些时候他说得过分了,思佳会沉默一会儿,然后回一句更过分的。

每次和他们一起回家,我都又好笑又担心——因为我真的很怕他们打起来。


然而,他们不但没打起来,反而对对方有了好感。

思佳喜欢陆煜,我是知道的。从很早以前,从她不知道什么是喜欢的时候,她就喜欢陆煜了。


高中的时候她经常换着方式打听陆煜喜欢的人,甚至不惜用自己的作业去“贿赂”陆煜班里的同学,得到的答案是有三个女孩很有希望。

思佳却不以为然。她是陆煜多年的“对手”,比起他的同学,她更了解陆煜。

她觉得,如果陆煜喜欢一个女孩,他一定会告白的。

于是,这年冬天,陆煜对思佳告白了。



(二)

思佳用尽了手段终于从陆煜嘴里套出了话。他们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暧昧期,两个人虽然没有确定关系,但是“喜欢”这样的字眼在聊天框里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寒假过去以后就是高一的下半学期,思佳老是和我说起陆煜,比如他今天早晨是几点钟到学校的,和谁去打篮球了,在办公室见到他了,等等。

但是她几乎不怎么提到陆煜对她说了什么,他们见了几次面,有没有一起吃饭。

我隐隐察觉到,他们之间有什么变味了。


我问思佳,为什么没有再看到他们一起回家。

思佳当时看了我一眼,又迅速把目光移开,盯着自己的脚尖说:

“他买了辆自行车。”

可是我知道,事情没有那么单纯。

我和思佳基本形影不离。每次陆煜看她,她就转头去看旁人,或者装作没看见。她有时也骑车上下学,每每经过陆煜身边,看着他身边前呼后拥,只能默默地加快速度。


其实我很好奇,为什么知道他几点出门几点到学校,自己却不敢上前去搭话;为什么知道他就在身边,却不敢对上他的目光;为什么已经尽自己的力量离他更近了一步,临到阵前却退缩。

为什么那么喜欢,最后却不敢抬头看他。

明明当初他最吸引你的地方就是“势均力敌“。


我问思佳,难道两个人不管有多旗鼓相当,一旦恋爱了,一方也不得不低到尘埃里吗?

她默不作声。


总之,思佳在这段恋情里完全换了一个人。她依旧自如地和身边的朋友交往,依旧看起来潇洒开朗。

但是她无法鼓起勇气走向陆煜,或许是因为太爱了,或许是因为骄傲,可她就是无论如何都没法直面陆煜。

当然,陆煜也没有停下来等她


他们因为思佳的逃避吵了一架。5.20之前的一百天,思佳每天都手写一句不同语言的“我爱你”发送到陆煜的对话框,但是陆煜没有回复过她的消息。

陆煜说,他妈妈不让他玩手机了,可是思佳看到他个性签名一直在变。

后来到了五月二十号,陆煜说,一百天了,他每天都把思佳的纸条翻译成中文。现在,一百句告白已经攒够了,他希望思佳可以和他在一起。

但是思佳却说,算了吧。

算了吧,我有比恋爱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三)

真正影响学业的不是早恋,而是失恋。

这一学期思佳的状态及其不好,老师们轮番找她谈话,一方面是因为她成绩不错,另一方面是因为思佳的父亲也是学校里的老师。

思佳打算在高考之前专注于学业。上学期期末考试,思佳的年级排名下降了四十个名次,这样的波动对于一个“优等生”来说实在太大。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决心努力学习,杀回班级第一名。


也正是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思佳的内心比她表面上大大咧咧、无所畏惧的样子要细腻的多。

她和我说了几点拒绝陆煜的原因:


第一,她的成绩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第一学期的期末到第二学期的期中她都徘徊在年级40名左右;

第二,她父亲和这一届老师很熟悉,早恋根本瞒不住她父母;

第三,和陆煜暧昧的那几个月让她感觉很累,她觉得陆煜就像一个孩子。

回消息有一搭没一搭,明知道她骑着车在后面追也丝毫没有等她的意思,平常不会留意到她的心情变化,偶尔还会说什么“我配不上你”“你不爱我”……

也就是说,陆煜的一切情绪她都要照顾到。可是对于她的内心,陆煜却从来没有探寻的欲望。


骄傲,忐忑,自尊,胆怯……这些完全矛盾的东西才是她最真实的一面。可惜,她喜欢到骨子里的人却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些。


所以他三个多月看着她自责痛苦,却依然沉默着考验她,对她的煎熬难过冷眼旁观。

他们的心理年龄不相符,思佳又是个狠人,所以她割断了所有的顾虑和牵挂,一门心思考首都的大学。


陆煜说自己不会等她到高考完,他真的没有等;思佳说自己不后悔,却依旧有一份意难平的遗憾。


我很难对他们的事情做出什么评判。

可看着他们两个人一路走来,我也很难忘记一些场景。


那年演讲比赛,陆煜站在台上穿着一身白衬衫,干净帅气的样子十分养眼。思佳的眼镜坏了,就借同学的看他。他讲到一半,对上思佳的视线,脸红着忘词了。

那年夏天,思佳恢复了她原本“不到最后一分钟不进教室”的传统,放弃了六点钟出门骑车的打算,每天放学后都和我一起回家。


年少时的恋爱,总是酸涩中夹杂着惊喜,或许在某一天拾起匆匆那年的碎片时,还能回想起当初的美好,想起最初心动的那个人。

但生活总是要继续往前。

遗憾难以挽回,新欢接连不断。如果还能相遇,那就是天意。



(四)

思佳在四川真的见到了陆煜。

她很高兴,一回酒店就打电话给我。思佳现在是一名翻译,这次陪一个美国老板去四川谈合作项目。正巧,项目的负责人就是陆煜。


她难以形容自己的感觉,高兴,欣喜,感激……可是多年前的那份忐忑和遗憾也与此同时冒出了头。


不过这一次她相信自己已经成长了。十年间她经历了许多事情,她觉得自己已经具备了爱人的能力,已经能够拥抱她当年错过的男孩。

她想勇敢地走向陆煜


陆煜在四川上完大学之后没有考研。他的事业一直不温不火,最近这两年刚刚有了起色。见到思佳,他也是五味杂陈,感慨良多。

他遇到了很多女孩,可是她们都不像思佳那样骄傲。她们或许算得上白天鹅,思佳却是一株不折不扣的野玫瑰。当初,他下定决心要将她连根拔掉,时至今日他才发觉,原来还是有一根小刺留在了心里。

这根刺的名字就叫“得不到”。


因为得不到,所以记忆再模糊,她也和其他人有所区别。

可是他也很骄傲,所以他不可能把思佳比作白月光或者朱砂痣;

又因为骄傲,他也不承认思佳是蚊子血或是饭黏子。

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人罢了。


但是思佳不愿意放过这次机会。她在工作中表现得十分出色,得到了两个公司的老总的称赞。

两周以后诸事谈妥,陆煜公司的上司设宴款待他们,思佳在席上丝毫不扭捏,有人来敬酒她就一口干。可惜她的酒量根本撑不住这么个喝法,几杯下肚她就感觉有些醉了。

老总陪着美国客人,商量着还要去别的地方玩。

看思佳这么放得开,他笑着向美国老板称赞了几句东方女子的豪爽,又点名让陆煜送她回酒店。


陆煜在席间一直沉默着。其实他也喝酒了,说是送,只不过是让他看着司机到酒店而已。

他顺势说自己也有些醉了,送完这位小姐自己就顺道回家,没法陪两位老总继续玩了。

得到了许可,陆煜就扶着思佳的手臂下楼了。他把思佳放到车的后排,自己坐进前座。


司机是公司的人,平时也送陆煜办过事。陆煜跟司机说让他不用等自己,这儿离他家近,他待会走几步就回去了。说完以后,他把思佳扶进了酒店。

陆煜搀着她进了房间,进门的一瞬间,思佳抬脚关上了门,随后伸手抱紧了陆煜。

她的手臂缠上了陆煜的脖颈,脸颊埋进他的肩窝。半晌,陆煜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打湿了自己的衣领,在他们沉默的间隙,思佳已经泪如雨下。


陆煜捧起她的脸,借着月光凝视她水雾朦胧的眼睛。终于,他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风吹帘动,女孩的哭声逐渐增大,连带着十年来的委屈、不解、欣喜、狂放都化进了一行清泪,滴在了有心人的心上。


(五)

思佳决定暂时不回首都了,她说四川也有发展的机会。

她在那边过了半年,一步步朝她想象中的甜蜜生活迈进。

她和陆煜不明不白地复合了,又向他坦白了自己当年的无奈和再见时的惊喜。陆煜抱着她,安静地听她说完,下一秒就吻上了她的唇。

他说,留在我身边吧。


为了这句话,思佳义无反顾地留在了四川,和陆煜生活在了一起。

陆煜还是和她嘻嘻哈哈,偶尔开个玩笑。平时休息的时间他们也会一起出去玩。思佳的职业很自由,虽然那边没有北京那么多的机会,一个月下来还是可以接到一些活。

平时空闲的时候,她就把心思花在照顾陆煜的饮食起居上,照着手机上的视频,每天换着花样给他做饭。


按理来说,故事到这里,结局也应该明朗了:男女主人公年少相识,各自绕着地球走了一圈之后终于重逢。两个人破镜重圆,从此幸福愉快地生活在了一起。


可是半年以后,思佳买了回北京的单程票。

我们在我公司楼下的咖啡馆又见了一面。



(六)

思佳说,她本以为这次重逢是上天赐予的缘分,让她为年轻时的意难平做出补偿。

她本以为自己的成长已经足够了,可是她没想到的是,陆煜竟然一点都没有长大。


思佳说,她在陆煜身边的这半年里,痛苦比快乐多得多。

陆煜的那句“我配不上你”,她以为只是高中的时候随便拿来气她的,可是陆煜真的对思佳有一种“自卑”感。


刚刚到安徽的时候,陆煜就觉得思佳这些年越发光彩照人,庆功宴上他的上司夸了思佳几句。思佳觉得只是客套而已,没想到陆煜却上了心。


待在他身边的这半年,思佳的手机必须要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陆煜随时能找到她。

有时她陪着客户开会,接不了他的电话,陆煜就生气了,非要她好言好语哄好久。


每次她打扮得漂亮一点,他表面上称赞,一到晚上就变着法地折腾她,有时候整晚都不和她说一句话。

她有心要沟通,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不仅如此,陆煜要什么她就得给什么。


思佳做饭的时候他心情会好一些,有时候思佳每月的那几天也会倒杯水。

但是每次出去玩的时候,一旦她牵住了陆煜的手,回家前就不能松开。

可是她最喜欢四处拍照、看风景。所以后来两个人再出去约会,她宁愿逛街也不想去周围的景点。


思佳最怕陆煜说两句话,一是:“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二是:“你没那么爱我”。


当初和她针锋相对的人,现在觉得他的条件配不上她的好;

当初不愿意停下来等她的人,现在抓住她就不许她往外跑。

思佳说,当初她是觉得累,像养孩子一样;现在她不但像妈,还得扮演工具人的角色。

陆煜让她到,她就得到;陆煜要什么,她都得给。


思佳意识到了这一点,觉得自己必须离开他,否则这样的爱情只会拖垮她的人生,将她辛苦奋斗的前半生全盘输掉。


面临着第二次考验,骄傲如她,再一次选择了割断不必要的感情,为自己而活。

这一次,再也没有意难平。


她对陆煜说:“我不是不爱你,只是我也需要爱自己。“



(七)

思佳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继续为她的事业奋斗。两年以后,一个跨国公司的总经理向她求婚,她说她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

我当之无愧成了她的伴娘。

婚礼上,我看着她依偎在丈夫的身边,穿着一身华丽洁白的婚纱,脸上洋溢着幸福灿烂的笑容,我仿佛又见到了高中时那个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小太阳”。


她说,爱情不是人生的必需品,而是调味剂。

美好的爱情会让生活增色不少,是因为从今以后不仅有你爱自己,还多了一个人爱你。


陆煜也是“爱自己”的人,可他的爱是幼稚的、自私的。

这让我想起了大学时学过的《莳萝泡菜》。


年轻的恋人分处于两个世界,互相折磨,最后分手了。

六年后再见面,女主人公最后的希望被撕成了碎片,因为她发现那个男人还是六年前的他。


文章里,六年的时间没能改变男主人公的自私和冷漠;故事中,十年的时间也没有改变陆煜的幼稚和自卑。

只是思佳依然留着一丝希望。


后来她明白了,生活的节奏不会因为某个人、某件事停留在某个瞬间。

正如苏打绿《再遇见》里的歌词:“故事已经/翻了几页。”


所以,就让一切停在“忽然之间“。

把喜怒哀乐留给昨天,让青春留在原点。

少年还是少年,回忆还是回忆。

往后余生再遇见,请尽情高飞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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