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25周一
一、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与常识教育
常识,是针对专门知识而言,指一般人所应有而且能了解的知识。我国198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纲要》中列有“常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常识、环境常识、自然常识、文化常识与政治常识等,对儿童的发展主要是环境认知方面的发展,与社会有关的是社会认知发展,还涉及社会情感、社会行为技能、道德品质的培养。
后来的课程标准以“社会领域”取代“常识”,打破常识教育中以认知为主的取向,强调情意与认知的平衡,实现对儿童的更为全面的教育。
二、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
1951年颁发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指出,爱国主义和国民公德等教育培养幼儿的道德品质是幼儿园的一项重要任务;
1956年编写的《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进一步指出幼儿教育的目的是进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教育,包括德育、智育、体育几个部分;
2001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从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角度,将原来的思想品德与社会常识及一些和儿童情意发展相关的内容整合为社会领域课程,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名称由此而来!
品德涉及的是是非善恶的价值问题,社会性涉及的是生存与生活的问题,前者是精神与道德问题,后者是社会问题。
三、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与生活教育
关注幼儿的生活,是《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基本指导思想。
《纲要》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在社会领域的内容和要求中指出:【要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引导幼儿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体验与教师、同伴等共同生活的乐趣,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养成对他人、社会亲近、合作的态度,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技能】!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源于儿童生活的教育,也是为了儿童生活的教育。生活教育则强调对幼儿生活的引领,而不是幼儿生活的简单适应。
四、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与人文教育
人文教育指通过人文氛围的浸染,为其将来自身意义的实现与精神境界的提升打好基础的一种人性化、文明化的教育;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让儿童成长为一个有文化、有素养、有德行的人。
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应该是什么”“应该如何做”,是求善,首先是寻求人性。丧失了人性,就丧失了人文,也就丧失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核心与本质就是“成人”教育,即让儿童成为真正的善良与智慧的人的教育,应当通过人文知识的传授、人文精神的陶冶来实现对人性的拓展,让儿童成为真善美皆备的完整的、健康的人。
人文教育侧重精神层面的陶冶,社会教育还需要注重行为习惯的培养与社会技能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