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Lee在目

Lee不是别的,只是我的一条牛仔裤。我这么说可能多少有点歧义,其实,我只有一条牛仔裤。

从小到大,我是排斥这种粗砺布料制成的服饰的,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本性中,没有那种与之想匹配的狂野,我有的只是随意和静默。所以那种粗糙的有如大漠中朔风扑面的感觉,不适合我,因此我从来不去买牛仔,虽然我身边的人都在与它一起,成长,生活。

我是喜欢永恒的人,因此,我拥有的器物,只要不破败到不能使用,我都继续保留,因为我相信,我生命的一部分时间,是与它们同步的,丢弃他们,我就丢弃了一部分生命。即使他们真的不能使用了,我也尽可能保留,父母总笑话我是收破烂的,我只是笑笑。

所以我不曾丢弃我的旧自行车,虽然我已经不用它了,它也不能再符合我成长之后的生命,但是我不能放弃它,因为若干年前,它曾经和我一起,在一个冬天的漆黑早晨,见证我生命中最淋漓的鲜血,后来很长时间里,我的自行车上有一段暗暗的斑迹,那是那点鲜血。

上面一段话,有点跑题,其实我只是想说明,我们手边的每一个物件,都会象征和代表属于我们自己的历史的,我们彼此的渺小,没有机会让社会承担为我们记载历史的权力,于是,我们依靠自己,依靠那些,和我们一起走过一段时光的每一样东西。

过年的时候,我在商店里看见Lee,从来不看牛仔服饰的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要买下它。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知道,只是固执的决定要买下它,虽然买下它以后,一连几个月我都并没有穿它。

后来一天我去修补以前穿破的裤子,拿到裁缝师傅那里,他们很无奈的告诉我,没有办法再修补了,我听了很沮丧,因为我要告别他们了,也告别一段岁月。

就在那一刻,我忽然豁然开朗,我知道为什么我会买下那条裤子,那条买下后根本没有穿过的,我的Lee。

Lee是粗糙的,也因此而坚强,Lee是生涩的,也因此而硬朗。而坚强和硬朗代表的,是一种时间上的持久,说简单点就是:结实,它能和我走过更多的岁月。

于是我开始穿上它,而且从一穿上就开始喜爱上它。我所喜欢的不是它的粗犷,而是那种韧性。我在各种环境中,各种天气中,与它行走,我看到的,是它的永远坚定和永不变色。我知道,今后的路上,即使云月会变,风雨会变,身边的同路人会变,但有一点不会褪色,那就是我的Lee,我在二十岁以后才认识的伙伴,我想即使在我不能自行坚强的时候,可以倚赖它的坚强,给我一点支撑。

它的命运也因此会不同,它不再是别人身上代表时尚的饰物,它将和我一起去行走只有我才会可以行走的曲折和崎岖。我说我是喜欢把路走弯的人,因为我迷恋沿途上的风景。而这需要有永恒坚持精神的伙伴来彼此呼应,今天我找到了,虽然Lee只是一条裤子。

从此我的每一步,都是与Lee,一起迈出,而日后的回忆,也必然会因为Lee而在每一次追忆时:历历在目,LeeLee,在目。

                                                  2005-06-0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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