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故人来

图片发自简书App

他的名字叫RJ。

我郑重其事告诉RJ,我写了一篇关于我们恋爱故事的文章,有几百阅读量,2个人赏了3块人民币。他吃了一惊,Crazy girl。转身马上告诉他表哥(上次说错,因为他俩同姓我总是以为他是爸爸这边的亲戚),表哥揶揄了他一番,表示会敦促我快点写下一篇。

兄弟俩一个德行。

我问RJ,你介意我这么公开吗?如果介意的话我以后就不干了。

其实我非常喜欢,你什么时候能继续写下一篇?不要做翻译了,你专心写字吧。

哈哈哈哈哈。

他复制了整篇文章,再摁翻译,从头到尾读了之后迫不及待视频我,我又看到他眼圈发红,整晚兴奋得像孩子一样欢呼雀跃。

他一边读一边回忆我们的经历,回忆说过的话。他说那我们得赶紧见面你才有新故事写啊,下次上传之前要先发给我看看,不然我有权起诉你。

我:那我要不要把3块钱的一半分给你?他:钱的事我们之后再讨论。

又把我笑倒在工作的电脑旁。

他不愿意多说他想我,他觉得这是一个弱点。

因为有了挂念的人,勇敢的人变得怯懦,刚硬的灵魂变得软弱。这样的爱情让人割舍不下。爱不可抗拒地让我们软化,完美无缺的人因为弱点变得无比可爱。

所有我经历过的岁月,是为了把我引到你身边。我之所以内心漂泊,只是为了向你靠近。

一往而深,不知所起。

第一个晚上我打开U盘,给他念拜伦的She Walks in Beauty。

读完书会和他交流我的读书心得,这个过程会有意见相左,更多时候是发现原来两个人的观念这么合拍。

在火车上吃了别人给的包子。他愤怒了,说过了不许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从广州回东莞路上看到绿色的广州塔,他会拍下来发给我。是他告诉我,广州地铁5分钟走2个站。

对距离一无所知,他眼里的600m其实是2000m。拉着我在7月的烈日下暴走,不断安慰我还有500m就到家了。我走半天原来才走了100m吗?

每次出门他对我说的不是传统的我爱你,而是,别迷路。我把他的Right听成“正确的”,其实他是在右边,而我一直在左边的路上勇往直前,把200m的距离走成了1000m。他无可奈何。

我会在他上完厕所出来躲着吓他,结果反而是他吓到我。每次我都骂自己,我这是在干什么。

他老说我照顾不了我自己,接着会闷闷地说以后他可以照顾我。

我说要不我叫你Darling吧?他:太庸俗了。哎你当初乱叫我时有问过我意见吗?

我喜欢摸他的肚腩。既然都答应照顾我了,以后能不能替我生孩子?

见面时的拥抱,分别时的缠绵。

生活因为这些小事变得明亮起来,所以两人把每天都当成最后一天度过,见面时你来我往抛梗接梗,分别时说无数句再见珍重也舍不得转身,转过身红了眼圈。他说我的眼睛不被允许哭。我喜欢寻找城市细隙处被人忽略的风景,正巧他也是,那些穿梭在交错纵横的巷弄中的日子,成了我们之间累累不为外人所知的小秘密。

记录下这些日常,并不是特意为了表达,只是等某一天我们能回过头看看爱情最初的模样,不让琐碎的生活磨灭爱情的痕迹,希望会暖到自己,在关键时刻做出一些正确的决定。因为我知道,多少情侣走到尽头之日,就是他们忘了爱情之时。

他对仪式感一无所知。

穿着拖鞋到车站接我回家。取笑我为了预防手机没电抄在手腕上的他的手机号码像拙劣的纹身。

那天在他公寓里煮饭,同事的女朋友叫我出去拿大蒜,我去冰箱看了一圈告诉她家里没大蒜了。煮完之后她出来:

“桌上那不是大蒜是什么?”

“我以为大蒜是北方人吃馍裹着的那种。”

“那叫大葱啊,RJ你女朋友真可爱。”

他在旁边笑成了一条虾。

饭后大家聊天,他同事夸我一点都不挑食,很多中国女孩子都不喜欢吃印度菜,印度菜容易致胖。我和RJ同时惊呼,我/她不知道吃印度菜容易发胖啊。哄堂大笑。

在我说出医生要我打吊针时,他就知道我接下来要偷偷开溜的结果。

他好像很容易就知道我要说出口的话,接下来要做的事,语出惊到别人的时候在他看来都是常态。因为他知道我的套路,从一开始认识的工作到现在只有恋人身份。我无数次在心里怀疑如果我什么都不说,他能不能理解我。就算语言沟通无障碍,但文化上的差异也要求我们高度信任、理解对方。我庆幸,我们的默契和信任可以让我闭着眼被他拉着过马路。

那晚我们环着小区一圈圈散步。我抬头看着一家家灯火,认真告诉他,我理解不了一个人怎么能跟另外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生活几十年,我就做不到。他又笑,你会做到的。

我对路牌莫名地无感,无论是去过的哪个城市。每次一个人出发前他都会碎碎念一次次教我认路,要认路标认建筑认标牌。我佩服他一个人行走各个城市角落还安然无恙,而我一个中国人总是迷路于大江南北。

7月份某晚工作完,他送我去和朋友会和听音乐会,分别时他坐在后座没有回过头看我一眼,为这我委屈了一阵子。后来赌气问他,他说,因为我受不了你离开我时的样子。心都疼了,这个大男孩。

一个人出差时,走在外地陌生的路上,看到满月他会觉得伤心,想家、想我、想念我们曾经坐在江边喝酒聊天看到的月和时光。

他也才27岁啊,为什么总是成熟得让人心疼。

有次我炒了辣椒茄子和辣椒土豆,他吃了以后非常开心地告诉我,以后你别做饭了,我有空可以做给你吃。嫌弃我可以嫌弃地这么理直气壮,只有他了。

他是素食者。有一次在东莞一个西餐厅吃饭,他点披萨、烤吐司、冰激凌,我吃肉沫茄子、炖汤和凉面。桌子上一半放他的菜,一半是我的。可惜当时没有拍照,不然看到照片可以笑足一年。这个餐厅包容性如此强我们可以每餐都其乐融融吃饭了,一个左手不会拿叉的中国女孩,一个吃面食会吐的印度男。

我也信守我对他的承诺,这次上海结束后没有接其他的工作,半路留在了温州。因为护照的事情大晚上跑警察局,东跑西闯找房子,跟我讲别人中外婚姻的故事,在江边骑行聊天拍照赏景喝酒,我们徘徊在风穿过的街头,冷风灌进我的风衣里。这个会给我剥下一整碗碧根果的男孩,也会为我拉起敞开的风衣。分别时转过身发现他藏在墙后,那一刻我又止不住眼里的泪,他的气息跟着秋夜的风越飘越远,我们说过的涟漪是江水的皱纹的那些话也留在了那条没日没夜奔流的江。

在他身边,我感觉到自己永远是个孩子,无论长到多少岁。一旦走出去,我就是大人,无论什么模样。

现在在回广州的路上,在地图上我离他越来越远。但我们心里知道,有对方的地方,就是家。《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有一句话,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

我给他讲的那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千多年前的吴越王,因老婆回娘家,太过想念,写了一封信给她,“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小路上的花来了,你可以一路回家一路赏花了呀。言外之意,你怎么还不回来呢。

据说吴越王“目不识字”,但是动了心的人,武将也可以是诗人。

你的爱人原本也只是个凡人,只是你的注视让她渡上了金身。

他放手让我去做我想做的事,他会表达他的想法,给我建议。他说过我是占有欲很强的人,这有好有坏。在恋爱里,占有欲指向的是拿着放大镜把所有鸡毛蒜皮归为原则性问题的刻薄。

我有意识改正我的错误,就像在我提出牵手走马路之后他会自觉做到,无论多忙都会照顾到我的情绪一样。

终有一天我们要知道,人和人之间要维持舒适的关系,靠的是共性和吸引,不是一味的捆绑、奉承和道德捆绑式的感动。爱情更是如此。

可有时候想想,有这么一个人出于爱想霸道蛮横地拥有你的一切,还是忍不住心软。

海子有句诗这样写,“写信给每一个爱我的人,告诉他们我的幸福。”如果有个情人在人世,你就会活两次,在他身上,在诗里,遇见他以后,我想把每个哭的笑的细节写下来,一翻开一读起,就万般柔情涌上心头。我要感谢他,在这一百多天里成为了我的太阳。

爱是在尘世中打滚爬跌,扶持彼此的灰头土脸。

愿你看清它的本质,还心甘情愿互相加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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