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原文
吴淞孙生者,年十七,美姿容,与邻女相挑,而无便。一夕,其母出溺器如厕,孙误以为女也,急趋就之,见母,惊逸。母甚诧异,疑与女私,严搊其女。女惭迫,遂投缳而死。母惊救无及,因欲毙孙以雪其恨。出绐孙曰:“某与若门第相等,苟爱吾女,即缣丝可缔,何作此越礼事?”固要至家,缚之尸旁,趋县投牒。孙自分必死,私谓:“从无一夕之欢,而乃罹于法。岂宿孽所致耶!”惆怅间,见女貌如生,因解尸淫之,谓:“一染而死,夫复何恨!”甫一交,女气息微动。生异之,急扶而起,女已苏矣。俄,母偕捕者至,启户,则两人方并坐私语。母惘然自失,强逮至官。孙畏责,备述其事。邑令以为冥数当合,遂配为夫妇。
相悦也,几至相杀,为母者太狠矣。尸旁一缚,竟成赤绳之系。情在一染,欢结百年。先忤后合,反成佳话。虽然,使一染而死,孙郎岂真无恨乎?苟且几幸之事,又安可为也。
白话文翻译
吴淞有个叫孙生的人,年纪十七岁,容貌俊美,和邻居家的女子互相挑逗,却没有机会亲近。一天晚上,他的母亲拿着便盆出去上厕所,孙生误以为是邻居女子,急忙快步上前凑近,看清是母亲后,惊慌地逃走了。
母亲非常诧异,怀疑他和邻居女子有私情,就严厉地拷问邻居女子。女子又羞又急,于是上吊自杀了。母亲惊慌之下施救已经来不及,因此想要杀死孙生来发泄心中的愤恨。母亲出门哄骗孙生说:“你和我家门第相当,要是你爱慕我的女儿,送点彩礼就能缔结婚约,为什么要做这种不合礼法的事呢?”(孙母)坚持邀请孙生到自己家,把他绑在女儿的尸体旁边,然后就赶到县衙递了诉状。孙生自认为必死无疑,私下里想:“我和她连一夕之欢都没有,却要遭受法律的制裁。难道是前世的罪孽导致的吗!”他正惆怅的时候,看到女子的容貌就像活着一样,于是就解开尸体的衣服和她发生了关系,说道:“哪怕只亲近一次就死了,我也没什么遗憾了!”刚一交合,女子的气息微微动了一下。孙生感到很奇怪,急忙把她扶起来,女子已经苏醒了。
没多久,孙母和捕快来到家里,打开房门,却看到两人正并排坐着说话。孙母怅然若失,还是强行把他们带到了官府。孙生害怕被责罚,把事情的经过全部说了出来。县令认为这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姻缘,于是就把女子配给孙生做妻子。
两人互相爱慕,却差点酿成命案,做母亲的也太狠毒了。尸体旁的一绑,竟然成了姻缘的纽带。就因为一时的情爱,成就了百年的姻缘。先是互相抵触,后来又和好,反而成了一段佳话。虽然如此,要是女子真的因为这一次亲近就死了,孙郎难道真的没有遗憾吗?这种苟且侥幸的事,又怎么可以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