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第一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发自内心的喜欢——超级喜欢!
每个人都有一条生命,这是普遍存在的,所以有了生命的存在,不过是活着而已,全然没有任何惊喜。敬畏生命,我还是铭记在心的。
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唯美的爱情,就像虞姬爱着霸王,霸王也爱着虞姬的那种爱情,永远只属于彼此。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爱和死都是心甘情愿。他们的爱情为什么成了传奇,因为我们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从未亲见。
距离我们生活近一点的伟大翻译家傅雷和朱梅馥夫妇的爱情可谓轰轰烈烈。傅雷夫妇受到迫害,傅雷实在承受不了那种屈辱想到了自杀,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妻子。朱梅馥当时完全可以活下来,她同样才华横溢,她还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然而她还是在1966年随了傅雷一同自杀。直到1979年4月,朱梅馥与傅雷夫妇二人的骨灰盒才被移入上海革命烈士公墓,算作是被正名了。
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婚姻,以及徐志摩、金岳霖、胡适等等。我有点喜欢八卦,特地买了好多书特地去搜寻林徽因和徐志摩之间爱情踪迹。我个人认为,他们是致死相爱的,爱得炽热,爱得凄美和充满遗憾,也爱得理性。林徽因选择婚姻非常理性,她全盘思考徐志摩的浪漫背后有多少是她需要的,还有她的前途,徐志摩已婚的身份,她对自己和家庭的责任等等,最后,她在父亲的建议下放弃了徐志摩选择了梁思成。林徽因是否爱梁思成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依据当时的情况分析,林梁二人学习建筑学,都是理科思维,他们组成的家庭对他们的前途发展更为有利,且彼此对于婚姻的看法,均把“尊重”、“自由”放在高于婚姻的位置,所以,林徽因敢于选择梁思成,而梁思成婚后的问话:“你为什么选择我?”林徽因说:“我用一辈子回答你!”
以上三对爱情,无疑都是令人羡慕的。但是,我最欣赏的人是林徽因。她不仅足够理智,对人的认识也是足够精准。我一直在想,如果她与徐志摩步入婚姻,她的成就就会大大折扣,她的爱情的幸福指数也会随着步入婚姻而大打折扣。
今天看了电影《卡门》,卡门对于爱情采取的模式是完全释放天性,爱就猛烈地爱着,不顾一切。不爱了,一切都结束了,比冰还冷!男人一旦爱上她,而她很快又不爱这个男人了,男人多半对她充满仇视,甚至败坏她的名声。按理说,不爱就不爱了,这是个人的自由,谁也不能因为别人不爱自己而心生怨恨,这是不道德的,违背“生命的自由”之公民权利。然而,又有多少男人不管这一套,霸道、自私——我还爱着你,你就必须爱着我!
拥有爱情是幸福的,强制性占有爱人,这种行为就是爱情的坟墓。卡门想出去,而唐何塞怀疑她会与别人的男人有接触,要求她留下。卡门说:“我本喜欢和你在一起,而你却把这里变成了监狱,让我只想逃离!”唐何塞对她强力的占有欲望,可以说是“爱情”,但又何尝不是“残忍的霸道”和“征服的欲望”呢?
卡门崇尚自由,又不想撒谎,面对唐何塞逼问是死亡还是跟随他一起生活,卡门宁愿选择死亡,也不屈服于被唐何塞限制自由。卡门爱一个人没有错,错在她只任性地爱,而没有分析她爱的是谁,这个人是否能够给她以尊重和自由。所以,卡门为了爱,丢了自由。自由是她的命,最后因为要夺回自由,又被爱人杀死了。唐何塞杀得了卡门,杀不死卡门内心对自由的渴望!
爱就必须占有,否则就要销毁吗?这不是真爱,这是赤裸裸的暴力!也许每一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一个暴力的魔鬼——我爱你,你就必须爱我,否则你就是错误的,要接受惩罚!
爱是自私的,有几个人可以做到,爱TA就去也尊重TA、给TA足够的自由呢?
我想,如果是我,让我在自由和生命中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给出答案:“选择自由!”那么,现实生活中又会如何选择?因为没有纯粹的绝对自由,所以自由的魅力才会被吹大N倍。人的妥协,人的枷锁,可能会让自己无法拥有足够的勇气去选择自由,而是在自由和现实之间寻找平衡。
爱做梦的入梦,永远有一颗少女的心,渴望真爱,却又更爱被尊重和自由!也许纯粹的自由只能入梦才出现。呜呜,入梦出现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点无奈的味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