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一)什么是无照经营?
经营者依法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已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简单来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开展经营活动,就是无照经营,而电商平台几乎成了无照经营的重灾区。《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下列两种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①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电商法》第十条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除上述情况之外,均要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同时取得行政许可,才能从事经营!
(三)无照经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
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无照经营的不同处罚情形
①无照以公司名义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无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经营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③无照以合伙企业名义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④无照以个体名义经营
比如个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普通日用品、箱包服饰等,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⑤为无照经营提供帮助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