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上年底公司冲刺,所以周六半天班,半天班的好处在于我还有下班后的快乐。
阳光很好,我想应该没有人可以拒绝冬日里太阳公公的笑脸,犹记得在延安那日蓝蓝的天空,灿烂的阳光。西安的天灰暗了挺久,不过人类幸亏只住在地球,所以没有蔓延到太阳上,我喜欢着太阳公公的笑脸,就像她喜欢冬天晒被子,然后夜晚入睡的时候,可以闻到一股阳光的味道。这个世界,谁都挡不住谁对谁的热爱。
最喜欢公司附近那家文具店,因为旁边是市重点高中,所以文具店很多,只因为第一次走进了她家,所以一直就没有去过其他店,有些时候,说是忠诚,不如说是懒惰,因为觉得她家还不错,可以找到喜欢的,所以也就懒得换了。这个世界上能让我快乐的事情应该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列个清单的话:
1、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开开心心逛街,聊天。
2、待在图书馆。
3、去文具店买文具。
在文具店的一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被那个试笔颜色的小男孩打动了。他应该读小学,斜挎着一个小书包,胖嘟嘟的,属于那种看起来营养显然过剩的男孩。但是他认真的拿下一支笔,在纸上画下一道,他两只手指握住笔的那一股认真,我被打动了。忽然想起,那些年,对于我而言,上学的最大乐趣之一在于需要写字,需要买文具。我极爱买文具,无论是各式各样的中性笔,铅笔,钢笔,还是风格迥异的笔记本,最后我都不知道是因为喜欢学习,所以喜欢上文具店,还是因为喜欢文具店,所以才爱上学习。
不管是哪种因果关系,最终我爱上学习总归是好事,不过买来的笔记本大都不认真写,大都没有写完,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我确实属于那种爱立志,常立志的人。也许半途而废说的就是我这种人了。关于文具最深的印象,应该属于小学三年级,第一次开始要用自动铅笔,我让老爸从县城给我买一只笔,那时候农村的自动笔基本属于便宜没好货的那种。老爸买回来的那支笔在那时我的眼里,堪称高档品,到现在我也没有想明白,平时极度节俭甚至吝啬的老爸为什么会舍得给我买一枝那么好的笔,应该是因为爱吧。那个总是沉默无言的男人表达爱的唯一方式竟然是给女儿买最好用的东西。
买一枝贵的笔,买几个好吃的饼,还有的话,会是什么呢?
自从意识到我长大的那天,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和爸妈相处了,我发现他们对于女儿的想念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周末和老妈视频,她却高兴的说:一直觉得我女儿从未走远,因为视频就可以看到啊。真不愧是我的好妈妈。
很久以来,我慢慢忘记自己写作的初衷,为了什么,为了自己的成长,为了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也许我从来都算不上是天才型选手,可是对于文字,我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喜欢和热爱,正是这股劲支撑着我一直向前走。如果哪天我写了,可能是因为太想和另一个自己聊聊天,告诉她我是怎么想的,怎么感受这个世界的,等哪天我想不起来了,她可以说给我听。
写作写不下去的时候,确实会比较想念《再活一次 用写作来调心》这本书,因为在这本书里,一句话就可能让我重新开始什么都不想的去写。
“她强调,持续地练习,不等待灵感,不问结果,只重视过程的态度,让写作的笔带自己进入“写”的未知。向未知领域探索,正是创造的精神。”
其实最近也一直在感悟,自己读过那么多的书籍,看起来和没有读过的人似乎没有什么差别,但是这个时候,很容易想起我的偶像,琦琦。一开始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来自于并不富裕的家庭,喜欢从阅读中找到别人的经验,但是为什么最后差别那么大?因为我一直停留在阅读,思考的,却没有转化为行动。
就像那次团建的时候,教练说的那句“知道不等于做到。”长久的在校学习,让我变成了一个说的更多,做的更少的人。所以:践行才是真道理。
那么我想要检验什么呢?
快乐是一种个人感觉。所以如果你想要快乐,想要觉得世界美好,那么首先需要做到不抱怨。曾经我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抱怨的人,但事实上我不仅爱抱怨而且很纠结。可能以前我也不纠结,在不知道纠结这个词之前,我是不纠结的。知道之后,我就变成一个纠结的人。所以首先我想要践行之的就是不抱怨,有能力就去做,没有能力就去承受。
让快乐一直在,让爱一直在你的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