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作家叫三毛,
二十几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作家叫七毛,
也许三十几岁的时候还会喜欢上某个叫十毛的作家,
毕竟10以内的加法还是很简单。
大概是刚上大学后的一段时间,有一阵子过的特别颓废,因为寝室是那种上床下桌的结构,所以一旦爬上了床就再也不愿意下来。
那段时间只要是没课,就一定会懒在床上,摆了个电脑桌在床上,除了看电视剧就是挂着QQ 刷人人。
后来有一天偶尔翻起了三毛的书,结果一发不可收拾。
可以说三毛是第一个把我从寝室的被窝拽起,带到遥远的撒哈拉的人。
那时候只觉得她经历的那些事,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每一件都那么新奇,刺激着我单薄又幼小的神经。
我羡慕她能如此自由洒脱,又羡慕她不仅小心眼还事儿多。
虽然以前也读过好多随笔小说,但大都是为了逃避学习。
毕竟上学的时候,只要做和学习无关的事,都特别快乐,无论是什么都好。
但那次的感觉真的不一样,我只觉得我的灵魂在混沌的生活里找到了归宿,就是在这些白纸黑字里。
那之后的日子里,尽管我的身体依旧躺在被窝,但是心早已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去过了大千世界,琼山翠峦。
所以,一根丝袜就早早结束生命的三毛不知道,她成了开启我读书大门的那个人。
就是今年的事情,我在网上偶然看到一篇文章,一开始真的只是被它的题目吸引,叫《对啊,就是嫌你穷才分手的啊》。
故事里讲了一个叫七毛的女孩和杨哥的爱情故事。
两个穷学生的爱情里,没什么山盟海事,没什么风花雪月,最浪漫的情节不过是“多吃点,别饿着。”
毕业后满腔热情的少年带着他的家眷来了上海闯荡。
两年后,他们还在提着厚重的行李在这个城市流落。
两个人挤在一平米宽的床上的时候,是他们彼此抱的最紧的时候,却在能翻开身的时候,失去了联络。
一次杨哥父亲病重之后,杨哥回了西安老家,再没有回来。
杨哥走了。尽管上海是个每天都有人来,也有人走的城市。
但七毛却留下了,留在了这个当初杨哥毅然决然想要大展宏图的城市。
不知道是不是穷酸又文弱的七毛想要证明给杨哥看,其实留下来并没有那么难。
那天看完了之后,我特别难过,因为并不是嫌他穷才分手的。只是他们不再是知道穷以后,还能依然笑着生活的模样了。
然后,我又开始写作了。尽管以前也给杂志投过,也被退过。
只是觉得这个大大的城市里,为什么我们不能成为那个听故事,也讲故事给别人听的人。
所以,每天骑着二手自行车在这个大城市里穿梭的七毛不知道,她成了推动我提笔写作的那个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看七毛的文章,成了我的习惯,每天盼着她碎碎念,想从她的故事里,了解她,也找自己。
每篇文章必读,每读必分享。
有一天终于忍不住了,点击了打赏。
看看我微信钱包里,少的可怜的两元钱,还是决定分一元给七毛,想着至少你在公司楼下买灌饼的时候还能多加个蛋。
剩下的一元留着给老娘,防止她没欢乐豆的时候又来找闺女求援。
是啊,人生的旅途这么长,
不管三毛还是七毛,
保不齐哪天还会遇见某个十毛。
我们不认识,没说过一句话,
即使某天在同一个街头辗转也未必会回头多看一眼。
可是文字成了我们彼此的牵绊。
只要你一张口,我便知道是你。
毕竟上海的冬天那么冷,
而你的故事,总那么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