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几日,看到表弟在微信朋友圈发文,说几年前在香港一家公司实习,时值冬季,气候寒湿,那时还是穷学生的他每天都穿着一件单薄的小袄静坐在办公室一隅,埋首工作,也默默忍受着伤寒。
一天,老板递给他文件时,无意中触碰了他的手,发觉他手指冰凉,又看到他鼻涕不断,贴心关怀了几句便走开了。第二天,老板突然拿了一件崭新的羽绒服给他,称自己买小了,也懒得换了,干脆送给表弟。表弟穿上,老板宽慰地笑道“大小刚好”,表弟心怀感激地收下了,其实彼时大家都心照不宣:哪里是老板买小了,分明就是特意为表弟买的。但直白相送,又怕伤表弟自尊,于是精心扯了一个由头。
我想那个冬天,表弟的身心应该都充盈着温暖。
其实宋朝文豪苏轼也有过类似的故事。
二
苏门六君子中有一位齐南先生名李方叔,他六岁丧父,生活上缺少依靠,长大后连年科举不中,家境十分困难。苏轼早年任翰林学士时,朝廷赏赐过他一匹宝马,后来苏轼在杭州做知州时,又得到了朝廷恩赐的宝马。见到自己的学生李方叔生活贫寒,苏轼就准备将这宝马转赠给他。他想,李方叔定会将这马卖掉以接济家用,但是这马是朝廷赏赐,市场上必不多见,如不事先说明来源,日后容易招惹麻烦,应该给他写张字据,说明情况,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苏轼立刻提笔写下字据:
元祐元年,余初入玉堂,蒙恩赐玉鼻骢。今年出守杭州,复沾此赐。東南例乘肩舆,得一马足矣,而李方叔未有马,故以赠之。又恐方叔别获嘉马,不免卖此,故为出公据。四年四月十五日,轼书。——《赠李方叔赐马券》
大意是说:早在元祐元年,朝廷就曾赐给我一匹宝马,这次我来杭州为官,朝廷又赐了一匹给我。在南方出门都是坐轿子了,我有一匹马足够了,所以现将宝马转赠给他。可是我又想,如果将来方叔有了更好的马,难免会将这匹马卖掉,所以特别写此证明书,以便将来买家清楚这匹朝廷恩赐之马的来由。
从一张小小的纸条,我们就能窥见一代文豪那颗体察入微的心。李方叔家境贫困又久试不第,心理难免自卑而敏感,如果公然赠送一匹宝马,他的内心可能不安、难堪甚至排斥。所以,这封证明书应当如何措辞,以避免他的不良情绪,就需要特别花费一番心思了。
给予帮助,又让人感觉舒服,不觉得是无谓的施舍,这是助人的至高境界。
三
如果能以资助,鼓舞受助人的斗志,成全他做一番事业,这也算是助人为乐最好的回报。
同年,李方叔考科举,适逢苏轼知贡举,原本门生高中在情在理。然而事与愿违,结果公布,李方叔非但未能高中,而且压根儿榜上无名,苏轼满腹怅然而愧疚,特意写诗送其还乡,诗题为《余与李廌方叔相知久矣,领贡举事而李不得第,愧甚,作诗送之》:
与君相从非一日,笔势翩翩疑可识。
平生谩说古战场,过眼终迷日五色。
我惭不出君大笑,行止皆天子何责。
青袍白纻五千人,知子无怨亦无德。
买羊酤酒谢玉川,为我醉倒春风前。
归家但草凌云赋,我相夫子非曜仙。
诗歌前四句自责虽与李方叔交往日久,理应认识他的文风,却错过了他在考场中写作的优秀文章。中间四句表现李方叔“行止皆天”的通达洒脱;后四句正面描写饯别场面,希望李方叔回家后潜心向学,并预言其不会终生埋没于山泽之间。
后来,李方叔终生未第,却不坠青云之志,成为了一代流落于乡野的宋朝文学家。苏轼去世后,李方叔感其知遇之恩,痛哭不已,作祭文:“皇天后土,监一生忠义之心;名山大川,还万古英灵之气。”
四
关于苏轼关怀学生的故事,还有一段。
话说晁补之曾作《闵吾庐赋》,苏轼读罢,感觉写得不错,但是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文章之道应以平和为基础,在平和的基础上才能谈变通与修饰,但是晁补之的这篇文章平和不足,而奇丽有余,难免有点本末倒置,这样发展下去可能会越错越远。但是后来苏轼仔细一想,晁补之这位学生天生敏感,如此就这么直接指出他文章中的问题,难免会伤及他的自尊心。
思量再三,苏轼提笔给黄庭坚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我不便将这些意见直接告诉晁补之,我将我的意见告诉你,你与晁补之是朋友,有什么话好讲,你就权当把这些作为你个人的意见告知他吧!
要知道,当时的苏轼早已是公认的文坛宗主,批评指点一个学生,无论如何都不为过,但是就是这个平时日里乐观好爽、大大咧咧的可爱文人,在面对帮助人的问题上,一反常态,细心地照顾别人的感受。
或许,人生的境界越大,越应该在小处着眼,用心处理好每一个细节。这才能真正做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就像表弟曾经受赠的那件羽绒服,虽然已经时隔几年,我相信那件衣服和那些舒服的温暖,他会一直深藏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