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说:"教育被压在沉重的功利下面,不免有了偏枯的颜色。"他认为“为学”与“做人”,应当并重,如人的两足应当一样长一般。因为求功利,太重视学业这一面了,便忽略了那一面;于是便成了跛的教育。
功利是好的,但是我们总该还有超乎功利以上的事,这便是要做一个堂堂的人!学生们入学校,一面固是“求学”,一面也是学做人。
一般教育者都承认学生的知识是不完足的,但很少的人知道学生的品格也是不完足的。其实“完人”是没有的;所谓“不完足”,指学生尚在“塑造期”,无一定品格而言;——只是比较的说法。
学生品性不好的时候,与学业上的低能一样,正是教育的题中常有的文章;若低能可以设法辅导,这也可以设法辅导。
学生们既要学做人,你却单给以知识,变成了“教”而不“育”,这自然觉得偏枯了。为学生个人的与眼前浮面的功利计,这原未尝不可,但为我们后一代的发荣滋长计,这却不行了。
机械的得着知识,又机械的运用知识的人,人格上没有深厚的根基,“做人”是要逐渐培养的,不是可以按钟点教授的。
所谓“不言之教”“无声之诲”,便是说的这种培养的功夫。要从事于此,教育者先须有健全的人格,而且对于教育,须有坚贞的信仰,如宗教信徒一般。他的人生的理想,不用说,也应该超乎功利以上。
所谓超乎功利以上,就是说,不但要做一个能干的,有用的人,并且要做一个正直的,坦白的,敢作敢为的人!——教育者有了这样的信仰,有了这样的人格,自然便能够潜移默化,“如时雨化之”了;这其间也并无奥妙,只在日常言动间注意。
但这个注意却不容易!比办事严明,讲解详晰要难得许多许多,第一先须有温热的心,能够爱人!须能爱具体的这个那个的人,不是说能爱抽象的“人”。
叁
能爱学生,才能真的注意学生,才能得学生的信仰;得了学生的信仰,就是为学生所爱。那时真如父子兄弟一家人,没有说不通的事;感化于是乎可言。
但这样的爱是须有大力量,大气度的。正如母亲抚育子女一般,无论怎样琐屑,都要不辞劳苦的去做,无论怎样哭闹,都要能够原谅,这样,才有坚韧的爱;教育者也要能够如此任劳任怨才行!这时教育者与学生共在一个“情之流”中,自然用不着任法与尚严了。
法是力量小的人用的;他们不能以全身奉献于教育,所以不能爱——于是乎只能寻着权威,暂资凭借。但权威是冷的,权威所寓的法则也是冷的;它们最容易造成虚伪与呆木的人!操行甲等而常行偷窃的学生,是各校常见的。
循规蹈矩,而庸碌无用,但能做好好先生的学生,这是任法尚严的流弊了。权威最易造成或增加误会;它不但不能使人相亲相爱,反将使人相忌相恨!
但他任法尚严,却使他的热心毅力一概都埋没了!同事们说他太专,学生们说他太严;没有说他好处的!
他于是成了一个孤独的人。
对于那些号称贤明的教育者所持的功利见解,不以为不好,而以为不够;我希望他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我的意思,再简单的说一说:教育者须对于教育有信仰心,如宗教徒对于他的上帝一样;教育者须有健全的人格,尤须有深广的爱;教育者须能牺牲自己,任劳任怨。
我斥责那班以教育为手段的人!我劝勉那班以教育为功利的人!我愿我们都努力,努力做到那以教育为信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