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还是对人?
我收到朋友发来的文章“三观不合,我们终将渐行渐远”,朋友表示很赞同这样的结论,实际情况也大致如此。其实我一直为这样的事情苦恼。多少曾经的好友,因为观点不同,不念旧情,立马翻脸,势同水火,无法调和,只好一拍两散,令人遗憾极了,这样的例子很多。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我常常思考,想到了两条:
1.我们遇事时有个大毛病,对事对人不分家。本来,对任何事,大家都可以发表意见,这个道理似乎人人都同意,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如果你随意发表意见,又恰好和对方不同,那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这个坎中国人都知道。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闭嘴,沉默。要开口必须先搞清楚对方的想法再说,不然就只好说些“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的废话。如若不然,你甚至还想要为自己的想法辩解几句,企图说服对方,让对方明白道理,你将碰到很不愉快的结局。对方最客气是可能沉默,不再理你。或者干脆当面翻脸,认为你犯了严重错误,马上把你拉黑,甚至当作敌人处理。是不是这样?
可法国人完全不同。他们很喜欢辩论,兴致勃勃,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但从来不伤感情。经过仔细观察,我有了重要发现。他们辩论时有个原则: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把事和人严格分开。他们认为,对事情的对错当然要进行辩论,因为事情越辩越明,辩论可以让双方都有收获。但前提是不能将事和人搅和在一起,说道理就是说道理,不带个人感情色彩,绝不能随意攻击对方,侮辱对方的人格。唯有如此辩论才能正常进行,而且之后双方的友谊也不受影响。
对照我们呢,我们会不会辩论呢?显然不会。我们不是辩论,是吵架!而吵架对双方来说都是极不愉快的经历,相互之间的感情会遭到破坏,友谊就难以为继了。看看那些著名的辩论赛吧,在激烈的交火中,双方总是越线攻击对方,贬低对方,给对方泼脏水,好像把对方骂倒就胜利了。这难道是辩论吗?
真正的辩论应该是这样的:必须抱着虚心学习,追求真理的态度,温文尔雅和对方进行探讨。如果发现自己原先的想法有误,就勇敢承认,高高兴兴接受对方的意见。如果坚持认为对方错了,也得与人为善,宽容对待,给对方进一步思考的时间,绝不咄咄逼人。胜负并不重要,关键是通过辩论让大家都有收获。
扪心自问,要做好这样的事实在很难!必须承认,我曾经做得很糟糕,非常后悔。以后当尽力改正。
2.很多人从来没有想过民众三观不合从何而来这个问题。如果能够认真想一想,也许会有发现。在历史上,皇帝控制臣民的最有效手段,就是要在他们中制造分裂,让他们斗得你死我活,皇上才可以悠闲看戏。让下面斗的确是皇上巩固地位的绝妙法宝!下面斗来斗去谁得利?非常清楚。但遗憾的是普通民众很单纯,最容易接受各种宣传,特别是从小被输入某些荒唐的理念,结果绝对容不得别人有不同于“正统”的思想,认定那是大逆不道。其实底层的人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没有你死我活的矛盾,而是恰恰相反,大家的利益基本一致。可很多人看不到这一点!于是就上当了。好朋友之间几十年的友谊是多么珍贵,可他们居然为了维护皇上而轻易放弃,只想要表示自己对皇上的无比忠诚。岂非太荒唐?
我写的文章不少,结果因此得罪的人很多,失去了多少好朋友,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自己居然还没有感觉,实在是太遗憾了。我说的道理恐怕很多人听不进去。但是话还是要说,沉默不是我的习惯,希望有一天他们能够理解。
我深刻体会到,宽容是多么重要的品德!我希望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大家都可以畅所欲言。即使在百花齐放中出现几朵毒花也不要紧,最可怕的是只有一种花才可以开放的社会。我可以不同意对方的意见,但我必须尊重对方发言的权利,相信最终会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