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第一季的最后一期主题是“青春”,当时被开篇的卷首语触动,尤其是最后一段话: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不是用来挥霍的。只有这样,当有一天我们回首来时路,和那个站在最绚烂的骄阳下曾经青春的自己告别的时候,我们才可能说,谢谢你,再见。
这声再见,回味悠远,这份告别,依依不舍。
青春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一个词、一首诗、一段时光,而我们往往在他渐行渐远地时候才发现自己似乎读懂了它。你不得不承认,就算厄尔曼说过青春并不是指生命的某个时期,而是一种精神状态,但那些迷茫的、孤独的心事,那些欢腾的、炽热的心情都已装进了回忆的抽屉。
十三岁,我认识了一只猫。白白净净,软萌可爱,体格小小,胆子很大。会唱歌、喜欢画画,爱管闲事,敢打架,明明比我还小,总是充当大哥。有一次骑自行车载着我飞驰,结果一个急转弯我们都撞在墙上,我摔倒地上,她耳朵被划开两半,鲜血直往下滴。陪她包扎,一边喊疼一边说自己好英勇,为了保护我让我提前跳车……这只猫好虎……
十七岁,我的世界来了一颗土豆。开学第一节课我们被老师点名到黑板前默写公式:土豆:芷姑娘你好呀,我是土豆,我们做朋友吧。芷姑娘:好啊。我们的朝气蓬勃、侠肝义胆都在这里,我们的失落迷茫、不知所措也在这里;我们比谁的单词背的更大声,一起为班级荣誉携手对抗挑战;我们读沈从文的《边城》,头疼着伽利略对自由落体运动的研究;我们喜欢科比,也半夜爬起来看世界杯决赛,我们玩卡丁车,也认真听情歌;我们在一次次的考试中激励自己,也在毕业的时候感受不知何去何从;我们在同学录里面给对方留言让两个人都看哭……
二十岁,我开始做一个梦。一个人的喜欢是喜欢,一群人的喜欢是热爱,可以有一群人一起做梦,大学生活变得十分美妙。雨果曾说:“谁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很庆幸,我们有认真对待,当我们的声音透过电波传到宿舍、传到操场、传到图书馆、传向远方;当它存在在有阳光的清晨,也邂逅在下雨的傍晚;当我们朗诵《再别康桥》,当我们演绎《青春中国》;当我们满心期待地准备每一期节目,我们在这个梦里大胆前行,我们的青春光彩夺目……
曾经很闪亮,也有过黯然神伤,曾经很努力,也有过悔恨不已,曾经很快乐,也有过怀疑人生,但是现在回味他们都是青春的味道。
现如今已过三十岁,这些记忆都已经属于那个时候。你不会带着回忆生活,但是你的经历会影响你如何生活。我们可能要跟上一段青春说再见了,但是我应该不会愿意与它告别,因为还做着梦的人就还拥有着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