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个人活动,非常孤独,是一个人在与历史对话、与古人对话、与作者对话、与自己对话的一个过程。现在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在众多的休闲娱乐活动中,热爱读书的确给人一种另类的印象,不过这也恰恰说明了读书特有的魅力——与心灵交流。
明月照亮了夜空,夜寂静得仿佛熟睡的婴儿一般悄无声息。昏暗的小屋里,黄豆般大小的煤油灯闪烁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捧着一本《石头记》贪婪地读着。她沉迷在书中的故事里,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烦恼、忘记了自我。此时此刻,书就是她的美好世界,使她陶醉其中。翻页,又翻一页,顺手拨一拨灯芯,眼睛却并不离开书。如此纯熟,看书挑灯两不误。这是小时候姐姐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姐姐说,书里面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有很多不同的人,更有很多不一样的人生梦想。那时我大约七八岁,根本不知道《石头记》就是《红楼梦》,更不知道《红楼梦》的魔力与影响是如此之大。但书是精彩的,书是美好的,书里面有梦想,就像煤油灯照亮了姐姐的读书梦一样。书留给我的是缠绕心灵的渴望。
当蜡烛代替了煤油灯后,小人书已经摆满了街头;当电灯取代了蜡烛后,各种精美的连环画与故事书早已占据了书店半壁江山。与此同时,我也拥有了一箱箱的旧书籍,它们都是表姐、表兄和姐姐读过后送给我的。我没事的时候,就会把它们抱到院子里晒晒,也会随意地翻阅几本。我都是先看看目录,然后再挑一本喜欢的书坐在树下看。慢慢地,我喜欢上了书,也理解了那时姐姐在煤油灯下如痴如醉读书的原因。幸运的是,那本《石头记》还在,虽然书皮破了,但内容还很完整。我把它晒了晒,又用柔软的干布擦了擦,然后放在自己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那时村里流行用旧书换碗,我要把喜欢的书藏起来以后看。
读书的时光总是快乐的,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周末的夜晚,月朗星稀,静静的校园,静静的宿舍,明亮的灯光下,我彻夜读书,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等到熄灯时,我就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手电,借着手电的光读书。就这样,我度过了无数个熬夜读书的夜晚。如今,我也喜欢在床头放几本书,诸如《艾青诗集》《徐志摩与林徽因》抑或是《小说月报》等。夜深人静,静静地读一会儿,然后睡个好觉。
读书贵在可以审视心灵、与自己对话,摒弃一切凡尘俗事,以书为镜,照亮精彩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