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题九 民事责任
有民事权利,必有相应的民事义务,反之亦然;违反民事义务,必然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专题对应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二、民法典的基本规定
民法典第八章“民事责任”第176~·87条,共计12个条文规定。
三、民事责任的基本学理分类
(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二)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三)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四)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577、1165、116条。
四、民事责任最重要的法定分类:单独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
(一)这一分类的重要性
(二)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三)共同责任再分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四)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五处不真正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1192条第2款,第1203、1223、1233、1250条。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一处不真正连带责任
(六)代办托运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七)生活中的其他常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