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律师实战干货:人社局拒认工伤?四招稳拿赔偿!

各位工友朋友们,我是专办工伤案件的顾继宪律师。这些年经手过太多案件,看着工友们带着一身伤申请工伤,却被人社局的拒赔公文泼冷水,那种无助和委屈我太懂了。

有人说人社局都拒了,这事就黄了,但在我看来,拒赔不是终点,只是维权的转折点。今天就结合我的办案经验,把破解工伤拒认的四把“法律板斧”教给大家,哪怕没合同、超时效,也能护住自己的血汗钱,曾有当事人靠这方法拿回十几万赔偿,一分没少!

超时效被拒?两条路径兜底

明确一个硬性规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超期人社局将直接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路径彻底关闭。很多工友因治病、被单位忽悠错过时效,这时候别慌,还有两条合法路径可索赔。

一是向单位追偿工伤相关费用。若单位未在30日内主动申请工伤认定,超期后你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仍可依法要求单位承担,这是法规明确赋予的权利。

二是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我曾帮超期的连云港李某维权,凭受伤监控、诊断证明等证据起诉,最终获赔8万元。需注意,人身损害诉讼时效3年,但会考量双方过错,与工伤赔偿无过错原则不同。

单位无资质?追溯上游主体

有些小包工头、无资质的小作坊,本身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工友受伤后申请工伤,人社局会以“单位无资质,无法认定”为由驳回。这种情况,咱们要学会“顺藤摸瓜”,找上游有资质的单位追责。

法律明确规定,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将业务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该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受伤,由具备资质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我曾处理过一起油漆工受伤案,小包工头无资质,我们追溯到上游的建筑公司,通过仲裁确认该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终成功认定工伤。

这里要注意,一定要查清楚工程的转包、分包链条,保留好工牌、施工记录等,明确上游有资质的单位是谁,再针对性主张权利。

退休返聘被拒?转人身损害

劳务关系下受伤,可按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去年我帮一位退休返聘的电工维权,工伤认定被拒后,我们收集了工作中受伤的证据(监控、诊断证明),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最终帮当事人拿到了十几万赔偿。

需要提醒的是,人身损害赔偿有3年诉讼时效,要在受伤后及时起诉,同时注意保留好受伤过程、医疗花费等相关证据。

顾律师叮嘱:找对方法维权稳

工伤维权这条路,确实容易遇到坎坷,但每一次拒认都不是最终判决。总结一下核心要点:无合同先仲裁确认关系,超时效主张非自身原因,无资质向上追溯主体,退休返聘转人身损害。

工友们挣的都是血汗钱,受伤后更不能让权益受损。如果你的工伤认定被拒,或者不知道该怎么收集证据、走流程,别硬扛,及时找专业律师帮忙梳理,用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应得的赔偿。

顾继宪律师拥有执业律师和企业高级合规师双重专业资格,专注疑难复杂工伤、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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