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的时候,我总爱给他发信息:爱你。他回得也快:爱你的,对不起你。偶尔也嘱托几句,能推的就不喝,喝酒伤身。
我坐在出租车上,享受着文字暧昧游戏,等待这个陌生的司机驱车二十公里送我回家。幸运的话,能够碰上品味不俗的司机,比如他听的歌是深夜港湾。
关淑怡的迷离与酒醉的迷乱天生一对
两年了。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数着数着竟也两年了,这期间我们不过在开始的一个月内,见了4次,两次他来找我,两次我陪他去玩游戏。我们吃了4次饭,我带他看过一次牙医,他陪我看过一次电影——是金城武周冬雨的《喜欢你》。
他把黑色的外套披在我身上,拥着我走过幽静的长街。他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总是迷迷糊糊睡着错过站。我在房里飞舞着他的外套跳舞,脑海中是《滚滚红尘》林青霞用火柴刮眉,披毛毯在阳台跳舞的情景。
他来的时候是四月,珠三角的天气已经回暖,他从长三角来,把长三角的湿寒遗落在陆家嘴的金融大厦里。我没有问他是否感受过霞飞路的十里洋场,他说他是为我而来。
他是个“登徒浪子”。
我们是在一个写作群认识的,加上老乡这层关系,我们便成了好友。他经常在微信上问我:苏南星,你在干什么呀!他给我分享他年会的获奖奖状。他说他是一个有深度的程序猿。
谁说不是呢?
喜欢上他的那一刻,是他把手搭在我肩上那一刻。我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十分钟,雨已经停了。我现在商场外面等他,一起用餐。餐厅是我选的泰国菜。他到的时候大概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了我,从背后给我一个恶作剧的惊喜,等我转过头,已经沦陷在他的笑窝里。
我不是个大喜大悲的人,对一切人和事物天生有距离感。而他不是,他是灿烂如阳光,明亮如星辰。
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不是自来熟的不适,也不是相见恨晚,是一种踏实与喜悦。我们从写作谈到工作,从上海谈到深圳,从爱情谈到前任…天南地北,无话不谈。
他在我家住过2次。我都等他吃饭,他总让我自己先吃,加班。我则开始里里外外大扫除,连四件套都要重新换掉,物品要收拾,摆整齐,地板要一尘不染,房间里要有鲜花,空气中要弥漫香水味。
水果也切好了,都是进口的。
给他的拖鞋,牙刷也准备好了。等他快到的时候,我再出去接他。原来他已经吃了,剩我一个人狼吞虎咽。原来他不吃红菠萝蜜,他不吃榴莲,他也不喜欢晚上吃西瓜…
他不喜欢我花钱如流水。吃饭不一定要去餐厅,街边的快餐就可以。买水果不用去百果园,路边的小推车就可以。
大概,我是真的一个人太久了,像原始社会的人一样,并不能马上适应两个人的相处。
七月份我跟旅行社的朋友一起去了帕劳,呆了五六天,回来已经黑了一圈。我给他发信息说请他吃饭。
他回复:可以啊,不过我可能要多带一个人。
我:好啊,是谁啊?
他没有直接说。只是说两个人一起,而只有在那时候,我好像还执着的在探究什么。
吃饭的地方定在江南厨子,我特别喜欢吃糖醋排骨,香甜软糯。他是这么介绍我的——这是我在深圳最好的朋友。
那顿饭,我好像不停在找茬。如今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的我,一定很丑。
他来深圳四个月了。他热衷于线下游戏,结识了很多同道中人,而我在跟他去第一次游戏现场时,就显得格格不入。
我害怕人群,害怕嘈杂的环境,不喜欢你一言我一语。我以为我们是在家养猫,种花,听雨,睡懒觉的人。
他也写东西,我每天追。对于他如何追求,两个人如何腻歪,他不吝啬任何豪言壮语。作为一个读者,有些许瞬间也有畅快淋漓之感,只不过灯暗下来的时候,总是湿了眼眶才容易入睡。
后来我让他给了一个地址,把留下的黑色外套快递回去了。微信删了好多遍,还是于心不忍同意他的好友申请。
原来爱情没有先后,它不讲任何道理,不计算任何付出和回报。如果我们一定要问值得不值得,一切都为时过早。
我们能知道的是,他不爱我,他有了更适合的人,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孤独的人,心是很容易被打开,也很容易被关闭,在打开,关闭的瞬间,仿佛要历经一场劫难,关乎生死。
这还不算,爱情大概也是一种魔障。越是得不到,越是渴望得到,我们看到爱情俗气的嘴脸,也并不觉得自己窥探爱情有多高尚。也许,都不主动联系了,也许只是默默的关注他的一举一动。
有一天,他亲口告诉你:我们打算结婚了。
也许你还能收到:我要做爸爸了。
而你始终是个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