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而言幸福是什么?这是哲学一直探讨的主题之一。如何能够获得幸福,不同的哲学流派,不同的宗教都有不同的定义,这也的确是人追求的终极目标之一。
用查理芒格的“凡事反过来想”的思维模式,最大的不幸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不喜欢自己。对于这种现实,阿德勒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回答——“我对他人有益”这种想法就足以让人体会到自己的价值。
这里需要澄清一下,这个价值或者说贡献,不一定就是实实在在的,也可以是看不见的。从课题分离的角度来说,判断你是否起作用的不是你,那是他人的课题,你也无法干涉。是否真正做了贡献,在原理上根本无法了解。也就是说,在进行贡献他人的时候,即使这样的贡献看不见,只要能产生“我对他人有用”的主观感受,也就是“贡献感”就可以。
如果自己的亲人生病不很能很好照顾自己,反而需要他人帮助,对于别人来说他可能不能做出有形的贡献。但只要他能活着存在着,就能够给大家力量,这就是一种贡献感。
这里的贡献感并不以得到他人认可为前提,那又会陷入一种不自由的状态。真正拥有贡献感,不在于他人,而在于自己。
【下一步行动】
寻寻觅觅了很多种幸福的方式,阿德勒的定义可以说既简单又清晰,不过要做到按照书中介绍要用自己年龄一半的时间才可以达成。
即使如此,真正能实现的话,想必也是非常幸福的事,那么就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