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而有度 “清”不远疏
“亲”与“清”是习总书记所倡导的新型政商关系,是对新型政商关系本质特征精准而生动的诠释,体现了政商之间既要相处“亲密”,又要不失“分寸”的合理状态。不论是“亲”还是“清”,都离不开依规依纪依法这个政治前提。
所谓“亲”,就是指党员干部与企业坦荡真诚接触交往,认真倾听企业的烦恼,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进行转变,多换位思考,多主动服务,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宽松优越的政策环境,让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政府的“亲”。“亲”也应把握好“度”,古语有云:“君子之交淡如水。”两者不能走得太近,不能不分你我搞联盟。党员干部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旨,合理合法帮助企业成长;企业要凭借市场机制和自身努力,以谋求企业利益为依归,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不偷税漏税,不碰触法律和道德底线,只有做到沟通、商谈、合同签订等关联事宜皆应在阳光下进行,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才能长长久久,干干净净交往过程才能舒舒服服,明明白白的干事创业才能实实在在。
所谓“清”,那便是打铁必须自身硬,古语道:“廉者,政之本也。”不参加应酬的潘东升,一句“干净是对党最大的忠诚”掷地有声,热血筑警魂,清白留世间。在党员干部与企业交往的过程中,无论经商还是从政,都应该走正路,明白什么应该做、什么碰不得,不能在推杯换盏中违背原则,也不能在推诿扯皮中成为“甩手掌柜”。党员干部更应严守底线、公私分明,斩断私利杂念,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严以用权,以深厚为民的情怀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要做到“清”不远疏,不能为了“清”而放弃“亲”,使“清”变得冷酷无情、自视清高,导致懒政不为、官商陌路。比如一些官员为“避嫌”、怕犯错,于是对企业“敬而远之”,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是坚决要不得的。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找准职责定位,坚决查处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健康有利环境。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涉及民营企业时,要不忘履职初衷,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合法有序经营。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政”“商”只有真正做到“亲”而有度,“清”不远疏,营造和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才能共谋发展大计,携手共进,为社稷增添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