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我们来写一下认知心理学的知识——学习。在心理学的定义中,学习是指行为或心理经受持久改造的过程,所以学习的过程在心理学的定义中更为偏向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自我改造的长期过程以帮助人们在学习中不断改变自己。在心理学中与学习相关的还有另外一个定理“单纯曝光效应”,即人们会偏好曾经碰到过的刺激,这一效应在社会心理学中也被称为“曝光效应”,即人们会偏好熟悉的面孔。
本篇文章分为三个部分来依次解释认知心理学:“经典条件学习解释了哪种学习?”、“我们是如何通过操作性条件作用来学习新行为?”、“认知心理学是如何解释学习的?”
首先是第一个问题:经典条件学习解释了哪种学习?
所谓经典条件学习是一种学习的基本模式,是一种将先天反应与中性刺激联系起来的过程。巴甫洛夫著名的条件反射实验就是关于经典条件学习的实验,在那一实验中,巴甫洛夫成功的将小狗的唾液反应与灯光和声音等无关刺激联系起来了。对于经典条件反射的过程来说,其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习得,所谓习得即是将非条件刺激与非条件反射想联系的过程;如将唾液分泌与灯光、铃声等刺激联系起来,这一过程即是习得,而反应中唾液分泌等行为即是非条件反射;
第二:消退与自发恢复,对于经典条件反射,有两个部分不可避免:消退与自我恢复;消退是指经典条件反射可以被消除,即中性刺激与非条件刺激长期脱离联系,在
巴甫洛夫的实验中多次给予灯光信号却没有食物刺激的小狗的非条件刺激反射就会逐渐消退;自我恢复是指在经典条件的消退刺激结束后一段时间后,经典条件反射可以自发恢复;比如很多越战老兵在回到美国,即使多年以后听到冲锋号响起的时候仍会不由产生习惯性的反应,同时这一行为也与广为人知的“战争创伤后应激障碍”。
第三:泛化,即非条件反射的刺激可以被泛化。在巴甫洛夫的实验中,产生声音-唾液分泌的小狗会对其他的声音产生类似的反应,而产生灯光-唾液分泌反应的小狗也会对其他的光线产生类似的反应。
第四:经典条件反射与实验神经官能症,即当非条件刺激与中性刺激间的差异过小以至于影响区分时,会使实验对象感受到过分的烦躁和压力,而表现出愤怒和防御性反应。这一情况在实验中发现因而在名字中冠以实验二字,但是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的体现。比如在我们面对艰难的选择时,同样会表现极为的烦躁,愤怒等行为,其原因可以被解释为心智稀缺理论,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当要求超过了人的认知能力的时候,过大的认知压力会使人们在的心智资源不仅会被压力占据大部分并且造成认知能力的进一步下降而变得趋于防御性反应。经典条件反射,或者说非条件反射在人们的生活中的作用已经在逐渐变得越来越小,因为人的条件反射习得能力的强大。但是它却依旧在我们所不能注意到的地方偷偷的影响着我们,比如我们经常经历的条件性厌食,习得性厌恶,甚至我们的“味觉厌恶”(即我们会习惯性的身体的不舒适规矩为刚吃的食物)
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我们如何通过操作性条件作用来学习新行为?在讨论这一问题前我们先来定义下:什么是操作性行为?在心理学中,这一行为指的是生物它为适应环境而做出的行为,一般我们可以称之为条件性行为,或条件性反射。
对于操作性行为,对一个生物体而言,在操作性条件作用中行为的后果(如奖励)会影响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即所谓的“效果定律”:当一个行为与较好的后果(奖励)相联系时,会使生物体在下一次的尝试中模仿这一行为。这一行为来源于物竞天择的生物进化过程,因为奖励是在生物早期的进化史中使之基因遗传下来的根本原因。而这过程即是所谓的强化:正强化物(奖励)与负强化物会不同程度的影响条件反射。
在强化的过程中,我们一般把强化分为:连续强化,间隔强化。连续强化是指在学习的过程中,以连续不断的重复练习保持学习状态:这一方法一般是学习新的习惯和条件反射的最佳策略;间隔强化是指以不连续,固定或不固定的间隔期学习:这一学习过程一般用以保持已经习得的行为。
对于连续与间隔强化,不同的心理学家曾经做过大量的实验以确定不同的强化方式的效果。以强化物的释放频率和间隔分为四种:固定频率与不定频率,固定间隔与不定间隔;对于这四种方式的强化效果强弱为:不定频率 > 固定频率 > 不定间隔 > 固定间隔
于强化而言,强化物同样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初级强化物:与身体反应直接相关的强化物(食物,水);次级强化物:与初级强化物相关的中性刺激(钱)。但是对于不同强化物的选择中,不同的文化中有着极为明显的差异,唯一的共同点只有次级强化物均有较为重要的地位。与强化物的原理中,最重要的是“普雷马克原理”,即个人喜欢的活动能够用来强化个人不喜欢的活动(比如奖与活动联系)。
在强化中,惩罚是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惩罚一般可以分为正惩罚和负惩罚。正惩罚:指加以令人痛苦的刺激;负强化:消除正强化物。一般而言,负惩罚较正惩罚更为有效。
于惩罚而言,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当惩罚的威胁消除后,惩罚对于行为的压制作用通常会消失;第二,惩罚会引起逃避和攻击行为;第三,惩罚通常会引起习得性无助,并影响其新行为的学习。
那么,惩罚还有效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有效。但是惩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惩罚应该紧跟不良行为,防止引起行为的隐藏和侥幸行为;第二,惩罚应该保持
一致性;第三,惩罚应该有度;第四,惩罚应该明确针对不良行为;第五,惩罚不应该向惩罚者传递明确的信息,该行为是错误的;第六,最有效的行为一般是负惩罚。
最后,我们来讨论第三个问题:认知心理学是如何解释学习的?
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学习不仅包括心理的改变,还包括行为的改变。
学习的过程,不仅包括对于已知行为的模仿(观察学习),还包括“顿悟学习”。
顿悟学习:即以新的关系来感知熟悉的事务以产生新行为的过程;
观察学习:对于其他同类相似行为的模仿,若该行为受到强化或奖励会使我们也采用类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