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韦伯对于宗教起源的论述颇丰,不仅涉及宗教的起源同时对其形成过程做了详细地论证,而且与历史事实相结合,从而为宗教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解释结论,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宗教信仰的缺失一直是一个较为有意思的话题,学生我就韦伯关于宗教的论述谈几点自己的摘录和思考。
关键词:宗教、儒教、中国历史
马克斯韦伯对于宗教的解释并没有将它开篇就进行笼统的解释,而是对其进行历史地探究,通过追溯宗教的发源的动机来阐释清楚宗教到底为何物?所以在第一章宗教的起源中就写到:“在本书一开头就想要定义出何谓‘宗教’是不可能的。要定义,如果可能的话,也要等这番研究结尾时才行。”所以韦伯对于宗教的阐释就是对于一种现象本质的探寻,而非对其戴一顶如何如何的帽子。韦伯对于宗教本质的探寻是正确的,他就解释道:“巫师的巫术行为也可向上天召来雨水,和由祈雨师的作法所招来的雨水一样,都是一种“巫术般”的效应,而即使是宗教与巫术的行为,其目的也主要是属于经济性。”将巫术的行为与人类经济活动所联系起来,应该是正确的,而将所有宗教行为包装成是上天的行为,才是真正错误的,所以韦伯在此处对于巫术行为的探索应该是正确的。而对于现如今的教徒来说,何为宗教,为何又会产生宗教呢?韦伯讲道,根据人类的原始的经验,这种能力被视为是以在气象、医疗、占卜与感应等事情上产生某种灵通的前提条件,这类非凡异能基本上被冠以“mana”等特殊的称呼,并将此类问题给世俗化,人与物本身已经涵藏了这类特殊的东西,只不过仍然潜藏,有待于手法或手段来加以唤醒,这也就是所谓的宗教恩宠论道德胚芽,而宗教又将恩宠论注入到严格的教义之中。原初宗教现象里具有强烈的自然自然主义取向,迄今为止在现如今的民族宗教神,仍然是根深蒂固,诸如划分对上帝的“崇敬”和对“圣像”的礼拜,并认定后者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但这些却无法阻止农民在预期的事情无法实现时,往神像的脸上喷口水,但前面所讲的确实是圣者需要负的责任。在我们所检视的原初的宗教行为之中,通常已有某种抽象化的形式,如对于某种自然物、人、动物及人背后的隐藏的“幸存者”是它主要为前者负责,此为“精灵信仰”。而对于“精灵信仰”来说它是极度抽象的,韦伯也无法解释清楚何谓精灵,精灵是过度虚拟化的产物也可能是巫术持有者口中所创造的产物。对于此产生的条件,应该是过去医疗条件以及经济条件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为了解释有些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和人文社会现象时所臆造的东西,而将此类东西过分夸大,大可不必。而在人类的早期阶段,不管是各种各样的自然现象,还是社会间的人文琐事有的超过了当时人类的认知能力与范围。而应该如何去解释此类问题呢?神鬼之说便成为了有利的手段,而掌握此类解释手法的人便十分有利的登上了人与神的中介人的宝座。人类的偶像可能是伟大的始祖,或者飞禽鸟兽(中国的女娲,或者秦国时期,秦人认为自己的始祖是一只燕子)。所以人们将该类事物赋予了神威或者存在的和合理性。
而对于另一个概念“灵魂”韦伯认为其既非人格性,亦非非人格性的存在,通常被认为——以自然主义的观点——是某一种在死后即会消逝的东西。同时灵魂在世俗观念中被鬼神化了,认为灵魂会在生前的遗居内会持续作案,怀着嫉妒的情绪注视着其继承者享用其生前之物。另外一种灵魂会托梦告诉子孙或出现于幻觉之中,提出忠告或者建议(《哈姆雷特》以及中国的戏曲当中多有体现),同时也有灵魂会进入动物或人体内的言论。
而人类的想象世界竟然如此丰富,想出了神鬼,还偏偏要神专门掌管一件事情,这也就是功能神,其实这也就是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以及人类职业的多重性使其成为这样,同时再加以神祗人员的捏造与包装,各种各样的神物便就在历史的舞台上粉墨登场了。韦伯在文中讲到:检视各种各样的神魔并没有过大的意义,尽管这些神魔就像是语言词汇一样,的确也直接形塑于各个民族的经济状况以及其历史命运之中。对于主神是如何登上其高位的,其中曲折实在难以论说。韦伯讲到也许是某些对经济有重要性的自然物,例如星辰等等。而对于这些神物,可能就是由某个在经济中占有重要性的自然物衍生出来的,从而使某一特定的神祗在神殿之中占有一席之地。对于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农业文化必然占据其主导地位,它的神武必然占据两种职能:控制收成,施舍财富;以及固定规律的支配者,特别是司法道德的支配者。韦伯同时还指出在家族祭典和家父长祭祀制的权力与重要性还未被破坏的地方,他们就自然形成了一种极端强固的人际关系,对家族和氏族有巨大的影响力,将成员牢固地团结为一个坚强凝聚的团体,而这就一定程度上为家族设定了一个可以崇拜的偶像,从而家族的生活也便围绕着这一普遍信条而展开。联系到我国的实际情况中来,对于中国古代时期为何会缺少宗教的信仰,陈平指出:中国古代的50%的田租率导致我国农民被牢牢地拴在了土地上面,没有时间、财产去信仰宗教(陈平 1981),而相较于欧洲的中世纪,教会所征纳的税率仅为10%,并加之宗教占据了世俗社会的统治地位,欧洲的宗教能够发展起来不无道理。鲁迅也同时指出了问题所在:中华民族重实际,轻玄想,缺少系统的神话,文艺不发达,原因是太劳苦。(鲁迅)所以在中国家长制的存在,并非是向宗教性系统的转化,而是封建的统治者将此转化为维持自身统治的有力武器,家长制通过确定不同的人群在宗族和氏族中扮演的角色,从而将这种权力模式确定下来,维持着家族,古代中国人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应该就是在家长制的宗族关系中,以祖先崇拜的文化模式已经确定下来,同时小农经济的重负压在农民身上,很少有人去绕过家族,而去信另一种神物,因为对于小农经济的人们来说,信神的意义并不太大。
官僚制是韦伯提出的特别著名的理论,而在宗教中官僚制所体现的最为透彻的就是儒教了。(儒教为本书中所提)纯正的儒教性格完全缺乏“救赎需求”的感觉,或任何超越伦理基础的联系,儒教是为满足中国社会统治而去服务的,在其身上所体现的是一种官僚身份团体的精神。它超越了原有的宗教的个人性,而是提倡社会性的一种价值导向——以努力维持忠孝之普遍基础的祖先崇拜与孝道。而对于儒教为何会占据古时中国的思想上的统治地位呢?第一个原因,陈平指出,地理环境决定经济形态(陈平,1979),我国是在多山少地的环境中发展起来,并且小农经济形态长期占据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流,并得到了统治者在政策上面的扶持,底层人民被长期束缚在了土地之上,同时税收负担重。第二个原因,官方思想文化对于舆论的把持,传统的儒学适应了中国农业文明的土壤,并在统治阶层的扶持之下成功成为我国古代社会的主流舆论。对于中国这样较为复杂的社会,治理难度极高,治理成本高昂是其基本特征。如何减少官方的治理成本呢?地方上的家长制的宗族和氏族就为减少治理成本提供了较为有效的方案。而在其背后所体现的正是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东西。同时儒学成为官学,有力地控制了士人群体,通过考试的举措将儒学给正式地正统化,所以官僚制结构在儒教中显得淋漓尽致。但对于儒学冠以宗教的外衣,我觉得实在说不过去,对于这番言论大多学者在满足自己学说地情境下而冠名的。(例如康有为)知识阶层对于宗教的影响是巨大的,知识主义及其与祭司阶级、政治权力的种种关系对诸宗教的命运有着极为广泛的影响,最初祭司阶层本身就是知识主义的最为主要的担纲者,他们一般掌握着对经典的解释权,以及教导内容、意义的正确使用,所以在较长的里时期内,神职人员便成为了知识阶层。在古代中国,除了官僚阶层,道教的巫术以及佛教的秘迹与祭仪恩宠就像结晶体一样保留于民间信仰之中,而对于这些人民间大多成为“先生”,在生产力并不发达的古代,要解释一定的现象,或者民间就医等等,上述的这些人便就承担了这些任务。尽管今日的科学是如此的发达,但在民间大多的民间“先生”并未失去自己生活的来源,他们仍然在民间选取坟墓、宅院等等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这些人长期是以文化人的地位自居的,这便是受到长期以来的社会实际的影响。韦伯对于宗教的论述是丰富的,结合中国历史来看,其理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可以在韦伯的理论的指导之下去回头看中国的历史上存在的宗教问题,并给予其适当地解释,但要想把这长达几千年的历史完全给总结出来,其中曲折实在难以论说,笔者就结合自身所摘录的内容并将中国历史中的一些内容加以引入,希望可以有所收获。
参考文献:《社会传统与经济结构的关系》——陈平《中国小说史略》——鲁迅,《集外集拾遗》——鲁迅《中国通史简编》——范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