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教育办公群,传出这样一则消息《痛心!信阳发生溺亡事件 一大人四学生不幸溺亡》。乍一看到,我又忍不住心里一痛。我真不愿意打开去看,因为我能想象到那是多么让人揪心的一次事故。但职责所在,为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我还是要及时阅读,及时传达,以提醒我校师生、家长警钟长鸣。
报道称,7月14日19时许,信阳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救援指令,潢川县卜塔集镇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五人落水,请求救援。事故发生在小潢河内一废弃沙坑。事故发生时,一名大人和四名孩子在此游泳,结果全部溺亡。据悉,溺亡者为两家人,互为亲戚,其中一家一名大人和两名孩子前来为另外一家的一名孩子庆祝12岁生日,结果在玩水过程中发生不幸!
从清明节以来,这样的消息可谓哀报频传。我想不明白,在上至教育部,下至班主任、任课教师,各级教育部门、政府部门都时时讲安全,处处防溺水的大环境下,为什么还会频频发生这样的学生溺亡事件。尤其本案例中,在有学生家长参与的情况下,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溺亡事故!难道教育部门、政府部门精心铸造的防溺水长城就如此的不堪一击?
我们来看看为预防学生溺亡事故发生,教育、政府部门都采取了那些措施:每年三月底四月初教育部都要下发《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政府、教育部门无数次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布置"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拉条幅、张贴"防溺水"标语、宣传画;班级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家长会;组织师生开展"防溺水"签名活动;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安全警示片,完成安全教育平台;要求家长、学生在"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保证书上签名;周末、假期安全提醒……
我们相信,这种近乎狂轰滥炸式的宣传教育,一定会在多数学生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但孩子毕竟是孩子,玩性十足,防范意识薄弱,更兼"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逞能,最易头脑发热,把安全意识抛之脑后,把老师的教育抛之脑后。尤其是节假日,孩子们离开学校,跳出了老师们的视线,真成了脱缰的野马。
这个时候,作为家长,我们更应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对孩子进行教育监管的责任。具体说来,就是我们家长也要提高防溺意识。
一是因为,我们要教育孩子"防溺水",就必须要懂"防溺水"常识,而且要比孩子懂得更多。只有这样,你才能做到以理服人。孩子们在学校里,已经学到了很多防溺知识。我们家长可以通过上网,可以通过参加学校专题家长会,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可以依据生活常识,明晰"防溺水"知识,并适时讲给孩子,以强化孩子们的"防溺"意识。
二是因为,我们只有具备"防溺"意识,才有可能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论语》上有这样一句话:"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孩子们很多时候,不听我们是怎么说的,而是看我们怎么做的。我们家长以身作则,认真参与家长会,认真学习教育部给家长的一封信,慎重、严肃地在安全保证书上签字,不到危险水域去玩,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的水域去游泳,潜移默化中,也势必会影响到我们的孩子,重视安全教育,重视自身安全保护。
各位家长,安全大于天!孩子安全,尤其离不开家长的参与!让我们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铸造孩子的安全盾牌,让孩子们从此远离危险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