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城市,她充满烟火味,几乎每条不起眼的巷子都有美食分布,店铺简陋得让人没有停留欲望,但是你闻到味道就迈不开腿。这里的人骂孩子常见的是“生块叉烧好过生你”,他们对美食的执念可见一斑。烧腊店也真是随处可见,斩料属于加菜范畴,不是每顿都吃,毕竟不太健康。肠粉,生滚粥则是平日早餐常见的搭配,闲来才会去喝早茶。消夜必去大排档,少不得炒碟田螺,还捧红一个草根界传奇人物炒螺明,卷发花衬衫单车田螺,边卖螺边唱歌。
这个城市有很多很多老房子,有很多很多操着本地方言的土著,她不是彻底的移民城市,尽管新旧移民数量已经非常客观,但是并没有打破本地原有生态。他们是如此和谐地共存着,移民慢慢地也会说一点本地方言,本地土著也能说点不咸不淡的煲冬瓜(普通话),大家心照不宣地融合着,彼此需要。
她还是各种小商品的集散地,无论想淘什么都––不需要上淘宝。这个城市都有各种品类货物的批发市场,又平又靓,关键是品种够全,能满足你对物品的一切想象。身居其中,你不会觉得多稀罕,但是一旦离开,你发现在别的地方并没有这种景象你才知道上当了。女友X是这个城市的第三代,也是红三代,爷爷是骑着高头大马进城来的新主人(现在是老移民)。在我心目中她是吉普赛女郎一样神奇的存在,随时变魔术一样甩出一件有趣的玩意,围巾,桌布,头饰等。至今记得第一次见她,就教我如何在没带纸巾时用手擦嘴巴,动作可爱中带着优雅,一般人根本模仿不来。她的宝贝玩意都是自己随时随地淘来的,酷爱逛街的她总能发现新鲜宝贝。她是逛街淘物文化代言人,现在成了车企色彩设计师。
这里的人最喜欢的拍拖方式是行街看戏(逛街看电影),真的有逛不完的街,倒未必真需要扫货,买支洗发水也是逛街好吧。买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他陪伴。他不会说甜言蜜语,甚至嘴贱得很(请参考电影《志明与春娇》里的志明),但是打都不会跑。他未必能做多大的事,他童心不泯,高达手办仍是他最爱。征服世界之类的事还是留给超人吧,他只是有一口饭就不会让你饿着的实在。这里的女人会心疼自家男人,不会整天打麻将,她们不怎么把自己当女人看,不觉得靠男人养理所当然。她们即使赚钱不多也乐意上班,下班就买菜做饭煲汤带孩子,她们是一群闲不住的人。他们未必很有文化,家里可能世代经商,做着代代相传的小行当,在接班之前,他们也是必须先去打工历练的。
在国内城市中,她不算达官贵人,也不是暴发户或金融新贵。她是踢踏着拖鞋、孖烟囱的闲适,她是早茶一盅两件的自在,她是能挡雨遮阳的唐楼,她是公园里唱戏的长者,她是睡眼惺忪穿着睡衣加外套下楼买早点的少妇,她是消夜摊上的生蚝花甲。女子在这里不必化妆,男人也可以不上健身房,一切随你心意,总能找到自己的安身之道。
你问我为啥懂这个城市?因为我曾经是这里的一员,至今保留着这个城市的烙印。我爱这个城市,广州!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