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谈判力》笔记(2021年8月23日)

    从今天开始,阅读《谈判力》,作者是三个美国人:罗杰、费希尔、威廉.尤里和布鲁斯.巴顿,该书被称为“25年来全球最为经典的谈判书籍”,“哈佛大学关于谈判的最权威指南”。

    由于近期一直对如何有效沟通很感兴趣,而谈判又是一种特殊的、相对压力较大的一种沟通形式,又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场景,因此想用几天的时间,读一遍《谈判力》这本书。

    今天阅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内容,作者主要介绍了人们的传统谈判方式——立场式谈判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哈佛大学研究发现的新的谈判方式——原则谈判的特点及好处。

    一、传统谈判方式——立场式谈判。

    这是我们每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场景。不管是和房东谈租房,还是跟老板谈加薪,亦或是跟家人交流周末去哪玩......

    不过用哪一种方法,一种有效的谈判方式都可以用三方面标准来衡量:

    1.如果有达成共识的可能,就应该达成明智的协议;

    2.谈判应该有效率;

    3.增进或至少不损害双方的关系。

    但立场式谈判(无论是温和型还是强硬型)很难同时满足上述三条标准。即便能够达成有效协议,往往要么是长时间拉锯,要么搞得双方或一方心里很不爽。

      由于在立场式谈判中,人们往往会把自己的立场与自我形象等同起来,因此,我们就经常看到,两个人或一群人本来聚在一起是想通过讨论得出一个正确方案,可结果却变成了相互诋毁、甚至发展到挥拳相向。

    二、谈判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解决实质性问题(传统的立场式谈判就是聚焦这一点);第二个层次往往比较含蓄,它关注解决实质性问题的程序。

      第二个层次通常容易被人忽略,因为很多决定都是自然而然做出的。而原则谈判之所以优于立场式谈判,主要就是它注重考虑了谈判中解决实质性问题的程序。

    三、原则谈判有四个基本要素:

    1.人:把人和事分开;

    2.利益: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

    3.选择:为共同利益创造选择方案。这使我想起了史蒂芬.科维的《第三选择》;

    4.标准:坚持使用客观标准。

    原则谈判的四个基本要素从我们开始着手谈判到达成协议,或是我们决定不再进行谈判都有用处。这个过程可分为分析、计划和协商三个阶段。

    与立场式谈判相反,原则谈判注重基本利益、互惠方案和公平标准,能够帮助谈判双方有效地在一系列问题中逐渐与对方达成共识,而无须在死守立场和放弃立场之间徒耗精力。

    把人和事分割开来,我们才能真正把对方当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直接有效地同他打交道,最终得到友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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