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中的“三不当,三学做”

1、不当“法官”,学做“律师”。

呵护孩子的自尊,维护孩子的权利,成为孩子信赖和尊敬的朋友。

2、不当“裁判”,学做“拉拉队”。

要善于发现和赞美孩子,还要引导孩子正确面对失败,在挫折前做孩子的战友。

3、不当“驯兽师”,学做“镜子”。

帮助孩子提高自我意识,才能让孩子不害怕父母的“权威”,转而和父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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