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几个朋友都给我转发了那篇台湾九十四岁老爷爷幸福炫妻的文章,那狗粮撒的,真是亮瞎了我那双钛合金狗眼。祝福老爷子的同时我对那张婚书大感兴趣,“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啧啧啧,瞧瞧人家这婚书写的!用了《诗经》中的两篇《桃夭》《绵》以及红叶题诗的典故,比起咱们现在的结婚证上那句什么“准予结婚,特发此证”要诗意并且有情味多了。
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中对婚书的记载非常详细:“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婚书依照男左女右格式,分别写上男女姓名、生辰八字、籍贯以及祖宗三代名号等。可见古人对婚书是非常重视的。
据《周礼》记载,在周王朝政府就设有管理婚姻事务的官员,职务叫媒氏。他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为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书写颁发婚书。古人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媒曰婚无媒曰奔,《诗经》里《氓》中女子就曾说过“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就是因为无媒而婚,最后落得被弃的下场。 古代婚书分为两种,即:官方婚书和民间婚书。民间婚书是指缔结婚姻没有到官府办理婚姻登记,只是男女双方通过中间媒人私下签署的婚约,也称私约。基本各个朝代的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缔结婚姻必须到官府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婚书。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可是各朝政府对待私约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有的明令禁止,不予承认。有的则视为有效证件。事实上,民间私约在各朝都没有停歇,一直盛行不衰。
古时的婚书咱们是看不见了,姑且看看民国年间几个版本的婚书,个个情真意切,文采斐然。
版本二: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此证!
版本三:喜今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诗咏关雎,雅歌麟趾。瑞叶五世其昌,祥开二南之化。同心同德,宜室宜家。相敬如宾,永谐鱼水之欢。互助精诚,共盟鸳鸯之誓。此证!
版本四: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版本五:礼同掌判,合二姓以嘉姻,诗咏宜家,敦百年之静好,此证!
和开头那份婚书各有千秋的是下面这份婚书:“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共盟鸳蝶,此证。”相传古代有一种鸟名叫鹣,雄有左翼,雌有右翼,比翼方能齐飞。白居易“在天愿为比翼鸟”是也。鲽乃比目鱼,两条紧贴对方比目方能畅游大海。“情敦鹣鲽”,在这份结婚证词中,曼妙的文字以这种鸟鱼比喻美好爱情,浪漫之情发于心底,溢于言表。
版本七:
盖闻梁鸿择配,惟有孟贤;韩姞相攸,莫如韩乐;泰山之竹,结箨在乎山阿;南国之桃,蒉实美其家室。兹因章炳麟君与汤国梨女士,于民国二年六月十五日举行婚礼,媒妁既具,伉俪已成;惟诗礼之无愆,乃德容之并茂。元培忝执牛耳,亲莅鸳鸯,袗以齐言,申之信誓:佳偶立名故曰配;邦媛取义是曰援;所愿文章黼黻,尽尔经纶;玉佩琼琚,振其辞采;卷耳易得,官人不外乎周行;松柏后凋,贞干无移于寒岁。(章太炎婚书,蔡元培的主婚人)
自然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偕老到白头,于是就出现了离婚婚书,不幸的是当年的离婚字据居然同样的文采斐然:
离婚庚帖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真真痛杀人也!都一拍两散了,男的还不忘对女的说,咱俩分开后你不要恨我,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说不准就又遇到个高富帅或者官一代呢!这“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倒也真是洒脱。
“白头偕老”这个词,起笔何其容易,但想好好写完却要用上一辈子的时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