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贝·加缪,生于1913年,法国著名文学家,存在主义与“荒诞哲学”的代表人物,44岁时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局外人》作为加缪的代表作,被称为二十世纪整个西方文坛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小说之一。
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个看似冷漠,对一切都无所谓,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小说通过自述的形式,讲述了默尔索一系列看似平淡却又离奇荒谬的经历:默尔索的母亲在养老院去世,他去给母亲处理后事,参加完葬礼,又与女友和邻居相处,因为帮助邻居雷蒙,无意中卷入和阿拉伯人的纠纷,并失手在海滩上杀死了他,让他走上法庭成为被告,最终,自认为是无辜的默尔索被斩首示众。
然而,这一重刑的裁决主要是因为他“在母亲葬礼上没有哭”这一行为。例如,当默尔索的律师质问检察官“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时,检察官正色道:“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依据道德动机而不是犯罪事实来定罪看上去荒诞不羁,但却迎合了法庭上陪审团的情绪。在自己的审判庭上,默尔索像是一名旁观者,默默地见证着发生的一切,却无力为自己辩白,稀里糊涂地被送上了断头台。
整个故事没有跌宕的情节,也没有激烈的冲突,有的只是一个人真实的感受和内心,和他同整个世界的无声对抗。
一、因为看透,所以冷漠
“今天,妈妈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小说的第一句话就已经惊世骇俗,提示我们默尔索不是一个寻常的人。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看起来很冷漠,对人对事总是无动于衷,置身事外,仿佛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
面对母亲的逝去,他没有流一滴泪,也没有看母亲最后一眼;
面对女友玛丽的求婚,他说:我怎么都行,如果你想的,我们可以这么做;
面对老板的提拔,他说,“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改变我的生活”;
面对自己的死亡,他说:“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者七十岁死,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之所以如此冷漠,并不是因为他冷酷、无情,而是因为他认为一切都没有意义。他看透了世界的荒诞,看透了人生的荒诞,他清醒而坚定地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所以他对大部分事情的态度都是:无所谓,怎么样都可以。他甚至不惜生命去成人之美,在被判处死刑时也不为自己辩白,成为荒诞的悲剧人物。
二、因为真实,所以格格不入
默尔索被看成是社会的“局外人”,是因为在社会规则中,他是一个不遵守规则而表达真实自己的人,而他坚持着的真实却都与这个现实的世界格格不入。就像默尔索妈妈生前总说,到头来,人什么都能习惯。这些可怕的习惯,把这个世界变成了一条条轨道,所有超出轨道的行驶都要接受审判。
他看似是一个社会边缘人,但其实他才是被社会洗着脑的人群中唯一清醒的一部分。他抗拒着这滑稽的规则,他只想做真实的自己,也表达着真实的自己,也许他才是一个真正特立独行而活出自己的人。
“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是的,我只有这份把握,但至少我掌握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以前有理,现在有理,将来永远有理。”这是默尔索面对死亡所说的话。
这样看来,默尔索或许并不是一个悲剧人物,敢于直面生活的荒谬,敢于坚守自己的内心,敢于活出真实的自己,或许,他才是自己人生的主人,随波逐流的我们才是“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