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主人公默尔索,仿佛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站在浮世之外,缓缓地向我们呈现了一系列的故事。
在旁人看来,他是一个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不思进取之人。然而,他却真真切切地把握住了所有的一切。他仿佛看透了人生,深知有朝一日,所有人无一例外,都会判以“死刑”,似乎人的过去一直只是在等待最后的某一分钟,既然这样,没有任何东西是有重要性的;他仿佛摒弃了尘世中一切情感因素,冷眼地旁观这个世界。只是,这个看淡一切的局外人,在社会的芸芸众生面前,却被排斥成了与社会不接轨,丧失伦理道德的“局外人”:因为他是这样的人,所以就会做出这样的事,真相无关情节,只与你本性有关。
作者加缪似乎在以讽刺的笔调告诉我们:社会也会无情地残杀这些生活在生活之外的局外人。就好像书中所说:为什么一个普通人身上的优点,到了罪犯身上就成为了它十恶不赦的罪状。在现代生活中,也不乏其例,一旦你穿得花枝招展,举止幅度过大,言论过于激烈,太过坚持自我…别人便会给你贴上一个另类的标签,即使你不是罪人,他们也有理由给你按一个罪名。
最终他们也成功地把这个淡泊名利、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默尔索,送上了断头台。
在生活中,他就像一个局外人,对于身边的人或事都是报以平静淡漠的态度。
亲身母亲过世之后,他没有抱头痛哭,只是平平淡淡地接受。别人说,他表现得无动于衷,然而他却说:“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这并不说明什么,所有身心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设想过自己所爱的人的死亡”;对于女友玛丽提出结婚的事,他道:“结不结婚都行,如果她要,我们就结,这都无关紧要”;当被老板提拔去新的办事处做事时,他只是淡淡反应:“去不去都可以,你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
当某一天,他稀里糊涂地成为了罪犯。
他没有像所有罪犯一样,当被审讯员审讯时,痛哭流泪,撕心裂肺地懊恼所作所为,他只是默默接受,并尝试去习惯它。对于枯燥的牢狱生活,他先把自己以往的自由人意识转换成囚犯意识,每天靠着睡大觉,进行回忆,读某则新闻报道,昼夜轮回,日复一日地消磨时间。他悟出,“一个人即使只生活过一天,他也可以在监狱里待上一百年而不至于难易度日,他又足够的东西可供回忆,决不会感到烦闷无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愉快”。
在法院公堂上,他成为了一个格格不入,真正的“局外人”。
就好像文中写道,进入法院大厅时,“大家都见面问好,打招呼,进行交谈,就像在俱乐部有幸碰见同一个圈子里的熟人那样兴高采烈,然而自己纯属多余,有点像个冒失闯入的家伙”。检察官,辩护律师,各自振振有词,一个认为他有罪,且罪不可赦,一个认为他虽有罪,但罪不至死。但两者的共同之处便是:他就是一个有罪的罪犯。辩护律师把他排斥出审讯过程,将他代替了;检察官因为他把母亲送进养老院,他为母亲守灵时吸了烟,喝过一杯牛奶,他说不上母亲确切的年龄以及在母亲下葬的第二天会见女友,便对他的人性、思想进行了严厉抨击,认为就是这样一个没有灵魂,没有基本社会准则的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理埋葬了一位母亲”。
然而这些呈堂供词仅仅只是通过对他人性表象的判断且大加渲染,便断定出:因为他是这样的人,所以就会做出这样的事,真相无关情节,只与你本性有关。曾经这个看淡生活,似乎什么都不在乎的局外人,在法律面前,却被真正排斥成了与社会不接轨,丧失伦理道德的“局外人”,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在没有自己的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自己的命运由他们决定。
当然他抗争了,肉体可以蹂躏,但灵魂不可亵渎。
当指导神父,让他承担罪孽,皈依上帝时,他扯着嗓子直嚷道:“你甚至连自己是否活着都没有把握,因为你干脆就像行尸走肉,而我,我好像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一切都有把握,比你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既然有朝一日,所有人无一例外,都会判处死刑,似乎人的过去一直只是在等待最后的某一分钟。既然这样,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东西是有重要性的”。
最终,他跟自己和解,放弃了上诉的机会,冷漠地迎接黎明前的处决,准备一切重新开始。
“为了感到自己不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他似乎要向世人宣告:我是一个杀人犯,一个杀过人的罪犯,但并不是本性扭曲成形、丧尽人性的另类罪犯。
生活中也不乏那些生活在生活以外的局外人,ta们独特的个性,我行我素的风格,却被称之为不合群的另类,被迫挤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外界的压力,人言的攻击,有些人可能不幸夭折,也有些人默默承受,待雨过天晴后依然笑脸坚持做自己。
人生在世,转眼即逝,永远不该演戏作假,让我们温柔以待那些坚持做自己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