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可以说是一本奇书,它开创了盗墓派小说的先河,堪称鼻祖。讲的是传说中的盗墓寻宝人,神秘的摸金校尉。
最近,爆火网剧《龙岭迷窟》刚刚收官,已经取得超过2000万的分账票房,《鬼吹灯》系列再次证明了其顶级IP的价值。
《鬼吹灯》从面世到现在,完成了8部: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鬼吹灯之龙岭迷窟》
《鬼吹灯之云南虫谷》
《鬼吹灯之昆仑神宫》
《鬼吹灯II 黄皮子坟》
《鬼吹灯2之二南海归墟》
《鬼吹灯2之三怒晴湘西》
《鬼吹灯2之四巫峡棺山》
这些著作先是在书市大火,后又开发影视改编,以及相关网游,商业价值已经不可估量,但是现在,这些商业价值和原作者天下霸唱已经没有半毛钱关系。
2006年4月,玄霆公司与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就小说《鬼吹灯》签署协议,张牧野将该小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独家授予玄霆公司。签约合同中就特别约定,“在该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履行完毕后,张牧野不得使用其本名、笔名或其中任何一个以与本作品名相同或相似的创作作品或作为作品中主要章节的标题。”玄霆公司就《鬼吹灯I》向张牧野支付稿酬及著作权转让费各10万元,就《鬼吹灯Ⅱ》向张牧野支付著作权转让费150万元。玄霆公司还向张牧野支付了影视作品改编的分成费56万元。
据说天下霸唱和该公司签约,起于一顿酒局。当时新书刚刚开始火起来,作者本人并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巨大商业价值,但是该公司在江湖浸淫已久,深谙此道,凭着敏锐的嗅觉和鸡贼的心理,在原作者喝的眼花耳热之际,轻松搞定了版权事宜。一经签订,天下霸唱和《鬼吹灯》系列再无瓜葛,巨大的商业利益就这样拱手让人。甚至胡八一的名字不能再用,鬼吹灯系列不能沾边,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天下霸唱黯然销魂,追悔莫及。
更让天下霸唱伤心的是,后来还有两起官司,分别是,“天下霸唱《摸金校尉》被诉侵犯《鬼吹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及“天下霸唱《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鬼吹灯’标识案”。
两起案件通俗地讲,即“天下霸唱以后要再写关于《鬼吹灯》的故事,不能用‘鬼吹灯’这三个字了。”原因是,“鬼吹灯”这三个字的所有权在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隶属于上海盛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原创文学品牌“起点中文网”。如果天下霸唱想要用“鬼吹灯”再创作,需要向玄霆公司取得授权后才可进行。
这就是法律,这两起官司,原作者无一胜诉。可怜天下霸唱只是为他人作了嫁衣裳。
起点中文网拥有《鬼吹灯》版权,但没有能力影视化,所以最后将版权卖给了中影和万达,最后腾讯入场买下《鬼吹灯》系列的网剧版权
最近,某网文平台出台新规,所有在该平台连载的小说著作权归平台所有,这显然是霸王条款,于是万千作者群起而攻。很多网文作家纷纷罢工,大量小说中断更新。
网络文学发展到现在,日益鼎盛,但是有关各方利益之争也开始日趋白热化。在网上写作的作者们,还得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习一下相关条例,别辛辛苦苦写的东西,最后连著作权都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