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聚餐那天晚上,我没喝多,只是吐了。
我们老大挎着包笑我:“嗯,酒量不错!”
我扬手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我不管喝多少酒,只要一吐就好了,清醒的不得了。”
几个同事笑,说这样的人,可能一杯就醉,也可能千杯不醉。
我使劲儿点头表示确有其事,而后转身一路走直线回了家。
许是那晚夜风有些大,吹的我头昏脑胀的!以至于到门口,准备开门的时候,连钥匙都拿不稳。
后来,好不容易打开门,被门内的热气一喷,我又转身抱着垃圾桶吐了几口。
吐完之后,脑袋又清晰了好多。
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喝酒,一来太难喝,二来我易醉,还在一醉就一哭二闹三耍酒疯的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意思意思就好,绝不贪杯。
但那天喝那么多,着实有原因:红酒,公司聚餐,而且老板买单。
嗯,这些就够了,能吃能喝,还不花钱,多好。
我向来是不太会考虑后果的人,就像我以为不会醉,却喝的一塌糊涂,就像我努力忘掉的人,总在我脑子里横冲直撞。
恍如一场命中注定,你是他转身就忘的路人甲,他却是你撕心裂肺的在劫难逃。
无法预料,亦无法避免。
我念旧,且一如既往。
比如走过的旧路,看过的风景和养过的花草。
我以前养过一盆绿萝,我养了它半年多,然后,它被人偷了。
我想着一直闷在房间里,把它闷坏了,就拿到门口透透气,结果出差时忘了拿进去,三天后回来它便不见了踪影。
我想去问房东,想去问隔壁,甚至想去问楼上楼下……
可我依旧没有那么做。
我只是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去了转角那家花店,抱走了一盆同样青翠欲滴的绿萝。
它同样是绿萝,同样的枝干饱满,但它永远不是丢了的那盆。
我找不回它,且忘不了它。
一如既往,山重水复。
朋友说,你有没有再走新的路,结识新的朋友?
我说,有啊有啊,我隔壁就是帅哥!
其实,对于隔壁,我知之甚少,唯一知道的,就是性别男,常出差,且在凌晨回家后,会有半个小时打电话的声音。
我有几次,深夜失眠时,总是静静听隔壁的声音,那声音,极尽温柔。
我想,他定是在和一个很爱很爱的人通话,所以,才那般语意低柔。
和他第一次打照面,是我最狼狈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