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入职了一位新同事,来自伊拉克,头发茂盛得如同他们那儿的羊群,让人老有薅一把的冲动。
他时常做捋头发的动作,从前至后,捋过的头发卷又一缕缕饱满地弹回来。
他摸头的时候散发出一种没睡醒的慵懒感,望着他出了神,太阳真好,在这样的天气里他瓷白的肌肤越发清亮。
午休的时候,他就全然一副无辜的模样。他像一只小奶兽一样不争不抢,对肉食也提不起兴趣。他不把吐司堆成三明治的样子,好像更愿意干干地啃着。偶尔也会安安静静地铺上薄薄的一层起司,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我看着他,让他像别人那样多吃点,那语气跟妈劝小儿子吃饭差不多。
他说他住在城市的另一边,赶过来一趟将近一个半小时。在一连几天的这90分钟里,发生过几件异样的事。有次他把贴身眼镜忘在车上,还有次竟跑到他过去的单位,因为不知怎的就忘记了换工作这件事。
这些事情让我讶异,25岁的年纪忘性竟比我奶奶还大,很快这种讶异又转化为担心。如果他下班回家忘记回去的路或者第二天起床不认识自己了,这要怎么办?
他倒跟没事人一样,说的也轻松,看着我瞪大的眼睛又笑得几乎喘起来。
因为少年不知愁,他才有那光亮的瓷白美肌吧!
在他来之前还有个17岁的大高个子,身材与其说是胖,不如看作是不合年龄的丰满。胸臀和肚子无不突出,却也因为如此胶原感十足。她喜欢玩拼接的不同颜色的辫子,来上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换种颜色,在路上也毫不歇息地给辫子作装饰和造型。
她留在脖子上的除了未洗掉的染发剂,还有不同深浅的吻痕。
她说她有只狗,这点我毫不怀疑。靠近她的地方时时勾起我对流浪汉的记忆,他们好像整齐划一地统一了味道。
她已然搬离了父母,我能想象她那些人与狗的时间......
后来她辞职了,因为触犯了领导。走了那么久,我想起她还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这大约就是青春的一点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