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开始云游各地,收集民间乐曲及奇闻异事。正如屈原所说:“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人们各有各的爱好,我独爱以收集这些,偌大的世界,不去看看可惜了。为了不让众生孤寂,我决定去会会这些生灵。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总是乐此不疲。
如此庆幸,我来到的地方叫做“燚稻水乡”。这里青山、流水围绕,林间嬉戏的小鸟,河水清澈又有游鱼。正是稻谷成熟的季节,金黄的,丰满的,确实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
时当中午,淡蓝色的空中万里之内毫无云的迹象,头顶着一圆形放热物,明亮得让人睁不开眼。一层层的光圈中放射出无限大的光芒与热量,无心的我平视前方,见到的空气是像煮沸了的水,也像会动的透明玻璃,更像波光粼粼的湖面,有种仙侠小说里大神设下的结界。
我身着泛黄无袖的大褂,青布宽裤脚,右肩搭着一条毛巾——擦汗,后背插着一把枯黄粽叶扇子,木质的夹板拖鞋在尘土飞扬的小路上吧嗒吧嗒作响,一缕青烟从头上飘飘然飞向天空。此情此景,与电视里的济公颇有几分相似。经过一家庭院,女人们在树下手舞足蹈的聊着家常,男人们有的抽烟,有的喝酒。这时,喝酒的人叫住了我:“嘿!年轻人,嚯(喝)酒不嘞?自个儿家酿嘞米酒,憋(别)他个还没得这个福分呢!”我欣然接过酒碗,一饮而尽。头皮的汗水滑过脸颊的酒窝,与酒水相遇一同从我下巴滑进身体,这凉爽,不禁使我打了个小颤。女人们看到我这个样子,笑得前仰后合,我笑着对他们道了一声:“谢了,老哥,你的酒很烈啊!”,随后向大路扬长而去,空留一片笑声在原地,渐渐地离他们越来越远,直至看不到他们的身影。
眼前是一片金黄色的麦田,仰望天空,飞机拖烟而至,消逝在山与天的交际,送给天空一条优美而动人,柔和而又笔直的空中小路。我开始步入稻田,风吹麦浪的声音,小鸟围着稻草人唱歌的声音,每多走一步,就多一份喜悦。使我的眼睛、耳朵、大脑,我的四肢,我整个的身躯以及身体里流淌着的滚烫血液全都开始躁动,对眼前的景物沉醉的快要发狂。空气中麦子的芳香与光杂糅在一起,连风也再也忍不住跑去同小鸟报信。忽然,一个深沉、宽厚的声音进入我的耳朵: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音点亮了四面风;
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
……
这声音温柔中带有强劲,幸福中带有悲伤,像钢琴黑键发出的声音,仿佛黑暗中啼血鸣叫的夜莺。不禁潸然泪下,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朗读者?能将林徽因这首优美温柔的诗读的如此沉重,给予了它另一种生命。我以声为线索,找到了这个发声源。他居然是个七旬的老人,对着一个稻草人,对此我觉得很是奇怪,但我并不想立刻上前打扰,而是想就这样静静地听他吟完整首: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是燕在梁间呢喃,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我满怀疑问走进他,在他旁边坐下,只见他脸色阴沉,没有说话,良久,他开口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听我讲个故事你就明白了,但我希望你是一个真诚的听众,不能做其他事,直到我讲完为止。”我一本正经的说:“好!”
(他闭上了眼睛):“你知道吗,如果两个人从青梅竹马到结发夫妻并且能够执手偕老,那还是多么幸福多么幸运的事!我有一个很爱我并且我很爱的妻子,叫秦兰。
(微微睁开眼):我出生在并不富裕的家庭,但也算半个书香门第,祖辈喜好诗书,常与志同道合的人以诗结友。家里有很多书籍,大多跟诗书有关,从爷爷的爷爷那一辈就流传下来直到现在。在很小的时候,秦兰的父母就把家搬到我们“燚稻水乡”。因为秦兰的父亲也喜欢舞文弄墨,酷爱诗书,与我父亲意气相投,自然而然成了知心好友。父亲隔三差五就要去找秦兰的父亲,去时也带上我,于是我和秦兰成为了好朋友。
(他的嘴角微微扬起):以前,人们在四月里开始收获,我们爬在最高的谷堆上面躺着、笑着。穿过金黄的麦田和稻草人玩儿捉迷藏、123木头人,秦兰为我们(我和稻草人)唱歌,我为他们念诗,直到落山风吹过,黄昏将尽,夜幕将至,才各自归家。
在14岁那年,我和秦兰当着稻草人的面,将各自的愿望写在小纸条上,把它埋在土里,据说这样很灵验。明明打算十年以后才给她说的,可是她一下抽掉我的纸条高声将我的愿望唱了出来。我写的是:“给你买最大的房子,最酷的汽车,带你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致秦兰。”而她写的是:“想和你看世界,去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致张小白。”
秦兰很喜欢唱歌,也喜欢诗。她对诗的喜好偏多于意境美,诗词美的类型,也喜欢将诗词用不同的调调唱出来。在我眼里,她的一个转身,一个微笑,一个回眸都是那么美好那么可爱。在她闲的时候,就会让我吟诗给她听。就这样,我们小学毕业了,中学毕业了,高中毕业了,考上同一所大学。
从小到大,我们一起去上课,一起回家,一起过周末,一起看星星,一起许愿……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多,但是我还是会想她,对她的情感可以用一句诗‘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来形容。追她的男生是很多的,我都不知我是如何一个一个让他们知道,秦兰已经有我了。她也曾无意中说到,喜欢和我在一起。可是,我还是不敢去表白!
大二那年,我终于鼓足了勇气跟她告白,在纸条上写了一句情诗:“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我喜欢你!”她也回了我一句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好巧,我也喜欢你。”开心得我整天都处于兴奋状态,辗转反侧,想她直到早上六点。激动的我手捧玫瑰,拿着去门卫那里借来的喇叭,在女生公寓下面大声的说出‘秦兰,我爱你’那几个字。随后,整栋宿舍楼都开始起哄,秦兰红着脸跑下楼来把我拉到没有人的地方,她说:‘干嘛弄这么一出啊,好突出,弄得全校都知道了!’我没有说话,把手中的玫瑰送给她,她感动得抱着我说:‘终于等到你了。’我紧紧抱着她,从那一刻起,我们正式成为男女朋友。
毕业后,我们开始了两个人的旅行,计划从国外到国内。
在土耳其,我们绕过历尽千年沧桑的石柱,走过暮气温柔的街头;在蓝色的清真寺荡漾的光影里,海浪翻涌,细数了一夜星辰,却还是没有头绪。在东京,我们手牵手走过浪漫的樱花树,唤醒了寂寞的东京,释放出它内心的火焰与热情。还有优雅迷人,时尚而又神秘莫测的巴黎。
在黑人的洛杉矶,我见过最美的书店就是《The Last Bookstore 》它有不显眼的外观,但里面却别有洞天,我和秦兰背靠背在书中停留,遨游在书的天堂……
在韩国的南山塔,将我们的爱情生生世世锁在了一起,在111级阶梯浪漫亲吻,壮丽景色尽收眼底。夜晚,我俩用别人听不懂的语言说着情话,诵读诗歌,紧紧拥抱,细细欣赏首尔流光溢彩的街道,以及汉江两岸的万家灯火,爱情浪漫的停止在这样的美景之中。
我们去过繁华的北京和上海,去过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去过如诗如远方的青海,去过如水墨画般的桂林,畅游在山水之间。
在云南的大理,我们体会到了所谓柔软的小时光,感受到既有风花雪月,又有云淡风轻的人间仙境。而香格里拉,是天荒地老的梦,像极了我和秦兰的爱情,我们找到了内心深处的世外桃源。
最后,我们去到了大草原,也是旅行的最后一站,实现秦兰当年许下的心愿。当看到候鸟迁徙的时候,秦兰哭了,她说:“候鸟知返,同样是在旅行,而我们还一直漂泊在外,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我知道她想念故乡了,当时我们已经五十四岁了,在那里我们呆了四年。秦兰很喜欢林徽因,尤其喜欢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首诗是我每天必念的,因为她喜欢。她说她喜欢我的声音,喜欢我念诗给她听,喜欢诗的意境,喜欢诗中蕴含的关心。在大草原的这四年里,我们身处天上人间,过着詩一样的生活。白天,我们牵手走过大草原的湖边,躺在绿草与湖水之间,她为我唱歌,我为她吟诗。夜晚,我们搬个小板凳坐在屋外,看天空中微光的星辰……
我们一生都在旅行,没能带她走遍世界,我感到抱歉。但在世界的某些地方留下了我们最美的故事。
我们结束了旅行,也结束了我们三十八年的恋爱生涯,回到了我们长大的故乡,五十八岁的我们终于结婚了。
生活是不如人意的,我们结婚不久,秦兰就病倒了,从不能走路到不能说话,再到没有听觉,这期间我总是会背着她去稻田里,为她吟诗,陪她看落日,即使她听不见,也没关系,因为我们‘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我们能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最终,谁都逃不掉的那就是死。在她六十四岁的生日那天,安静的走了。在为她整理衣服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封信,信里是这么说的:
亲爱的小白:
近来可好?张小白,小白,知己,老公,亲爱的,该叫你什么好呢?每个我都好喜欢。最后我选择了中性的“亲爱的小白”。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走了,去哪儿了呢?去到一个比我们旅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远,也都要美的地方,有一个诗一样的名字,叫做“天堂”。得了吧!我不想看到你那眼泪希希的样子,我在天堂等着你。对了,你做到了,我曾总有世界上最大的房子,和最酷的汽车,就是整个世界和你的双脚。
好啦,我只是在旅途的下一站等你,你要照顾好自己,照顾好我们的朋友——稻草人。
你的秦兰
✘年✘月✘日
从此,我每天对着稻草人念诗,因为它是见证我们长大的‘人’,我把对秦兰的感情寄托到稻草人的身上,这六年来每天如此,每到生日这天我都为她写一封信,准备一支玫瑰花,在稻草人面前为她吟《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她没有死,一直活在我的心里。遗憾的是,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老人讲完了他的故事,全程没掉一滴眼泪。此时夕阳的光,洋洋散散的撒在稻田里,照得我们满面红光。空中有一双只蝴蝶迎着夕阳的光辉翩翩然起舞,向着太阳那方飞去,消失了。老人站起身发出朗朗的笑声,朝蝴蝶消失的方向走去,隐约中,我看到一个挥泪、沉重远去的身影。
我还沉浸在他们的爱情故事当中,老人像是从太阳中走出来的,此时夕阳的光辉,洒在他的身上,像极了他发出的光芒,让我想起一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回过神来,老人已经消失不见。
真正相爱的人,应该像他们一样,“柔情似水,佳期如梦。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种感情不是物质生活所能给予的,正如秦兰所说:“我曾总有世界上最大的房子,和最酷的汽车——整个世界和你的双脚。”
墨千佳
201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