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批判我的灵魂。看到这本书的封面,看到封面上的这句话,我就被吸引了。而我并未注意到,原来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而得奖小说正是这本《异乡人》。
文章分为两部分,主人公叫默尔索,是一个船运公司的职员,他有一个女朋友,也是之前的同事叫玛莉,他还有一个领居叫雷蒙。
刚一开始看这本书,你也许会觉得沉闷。开头就写了母亲的离世,老板对于默尔索的请假透露着不情愿却又无法拒绝,接着描写了默尔索在母亲葬礼上的表现,太过于平常,没有一丝忧伤。更可气的是,默尔索竟然在葬礼结束的第二天就和女友厮混。这一部分直接向读者展现了默尔索的性格——对一切无所谓,“淡然”的看待世界,甚至可以说是“隐藏的冷漠”。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所以当邻居雷蒙告诉默尔索,他和情妇发生矛盾,并且和她哥哥打了一架,打算好好羞辱情妇,并告诉默尔索他羞辱情妇的计划时,默尔索表示了赞同。雷蒙告诉默尔索这个,既是想听默尔索的建议,也是需要他帮忙完成计划中的一部分——写信给雷蒙的情妇。默尔索同意了,并且还推动雷蒙去干这件事。
只是没想到,默尔索答应帮的这个忙,最后将他推向死亡。在母亲葬礼上,默尔索没哭;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些他认为正常无所谓的事,最后都成了他走向死亡路上的加速推动器。
雷蒙羞辱情妇的计划得逞了,却依旧遭到情妇哥哥的监视。正在此时,雷蒙的朋友马颂邀请他去他的海滩小木屋度周日,雷蒙顺带叫上了默尔索,叫上默尔索的理由不外乎两个:一是感谢默尔索帮自己的忙,才能成功羞辱情妇,二是害怕情妇哥哥生事,自己一人敌不过。从这可以看出雷蒙胆小怯懦,正是有了这样的邻居朋友,默尔索才走向了死亡。
海滩的风景很好,有美女有海。要是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这必将是一个愉快的周日。但要是提前告诉我们要发生的事,还叫意外吗?要是没有意外,没有巧合,怎么把故事带入高潮,怎么带领我们进入更深的思考呢?
默尔索,雷蒙,马颂三人吃过午饭后出来闲逛,凑巧的是遇见了雷蒙情妇的哥哥以及他的阿拉伯同伴。后面的故事大家也猜到了,大干一场。雷蒙受伤了,在朋友面前丢脸了。他势必要把这个面子争回来,他摸了摸口袋里的枪,文中写了这样一段对话:
雷蒙摸了摸口袋里的枪,说:“我一枪毙了他?”
默尔索:“他还没说话,这样开枪不够正大光明。”
雷蒙:“好,那我要狠狠骂他两句,等他回嘴我就毙了他。”
默尔索:“没错,不过要是他没亮出刀子,你就没理由开枪。”
这样的对话会让我们觉得他们很幼稚。不过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雷蒙是用询问的语气让默尔索给出建议,而默尔索则是站在一个主导的地位。并且就对是否开枪合理展开了讨论,仿佛在他们眼里,生命是没有值得尊敬的,而是如何显示他们的男子气概更为重要。当然这段对话中还透露了法律信息,不能无缘无故开枪,因为不是很懂法律,也就不说了。
默尔索之后向雷蒙要了手枪,一个人又走到沙滩。走回沙滩不是为了报复,只是觉得无聊。只是他也没想到会在沙滩上再次遇见那个阿拉伯人,只是他没想到他会开枪杀了他。
到此第一部分完结。母亲离世,自己没哭开头,开枪杀人结尾。看似没有任何联系,但在第二部分却将这些又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从这看出文章结构也是很好的。第一部分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一切无所谓的默尔索,让我们讨厌,怎么会有人在母亲的葬礼上不哭泣,而且竟然在第二天就去看喜剧电影,在电影院哈哈大笑,看完电影就和女友厮混,还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所有的一切在别人眼里看来都是不符伦理的,都是该死的。可是在第二部分,文章主要写的是默尔索杀人的法庭受理,这一部分作者又向我们展示了另外一个默尔索,一个让我们惊讶的默尔索。
默尔索杀人案的预审法官从两个方面开始研究默尔索。第一,是不是爱妈妈?第二,是不是信上帝?一个关于伦理,一个关于宗教。仿佛不爱妈妈就说明了默尔索会杀人是正常的,信了上帝,默尔索就可以逃脱罪行。可这和默尔索杀人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法官企图从侧面直接给默尔索定罪,并没有表现出一个法官应有的公平公正,甚至问了一个是否相信上帝存在的问题,很明显是有宗教偏向的。
文章中也有描写默尔索监狱的环境要比阿拉伯人好很多,这间接又向我们展现了种族歧视。而且当法官讨论案情时,竟然邀默尔索一起加入。默尔索是当事人,是犯人,犯人怎么能自己加入自己案情的讨论呢?
有律师为默尔索辩护,有监狱牧师来让默尔索向上帝祈祷。可这些默尔索还是不在乎,他不信上帝的存在也不认为自己杀人无罪。默尔索待在监狱久了,想的也多了。正因在监狱整天无事可做,也就习惯了一天的等待与不变的视觉感。这就想到了母亲以前经常说的:人到最后什么事都会习以为常。默尔索还记得母亲说过的话,就说明他还是爱着母亲的。只是习以为常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正是因为有了那些不好的习惯,才让我们走向毁亡。我们不能习惯堕落的生活,否则习惯就将会是人生结束的代名词。
文章中说默尔索是沉默寡言之人,我们看到的是他的淡然,可最后面对死亡时,他也产生了恐惧感。
因为我也有可能听见脚步声,然后心脏吓得蹦出来。尽管有一点风吹草动,我便不由自主地冲到门边,惊惶地将耳朵贴在木门上,直到听见自己的呼吸,哑嘶一如老狗的喘息,惹得我自己心生害怕。但只要最后我的心脏还完好如初,知道自己的生命又可延长二十四小时,便能感到欣慰。
这段文字就精确的描写了默尔索对于死亡的心理。那种紧张害怕,甚至可以让我们身入其境。
默尔索最后自然,被判了死刑。第二部分的果,全是因为第一部分的因而成的。书的两部分完美结合。第一部分更显故事性,第二部分更显哲理性。叙事哲理相结合,让读者有更多的时间空间来思考事情的本身。
文章语录:
每个人都相信上帝的存在,即使那些背弃他的人。这是他的信念,如果有天他对此产生了疑虑,那他的人生便将失去意义。
人到最后什么事都会习以为常。
原来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自言自语,也没人能想象监狱的夜晚是怎样的。
我的命运就这样被他人决定,没有人问过我的看法。
他说,一个在精神上杀害母亲的人,和双手染上至亲鲜血的人,一样为社会所不容,因为前者的种的因可能会导致后者结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