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读刘小枫《拯救与逍遥》,知道许多才华横溢的人自杀,会时常思考一些问题,比如人为什么活?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浅薄如我,思来想去,以为对于个体来讲,活好像没有什么真正的意义,就像那个放牛娃的故事,一辈一辈,循环而已。一个个体生命的存在与消亡对这个世界没有丝毫影响。然对整个人类来说似乎应该是有意义的,假如所有人都认为没有意义,那人类岂不是将停步不前?
陈希米在《让死活下去》谈到生命的虚妄时说,对于整个人类生命是无意义的,对个体却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就是每个人的在世热情。即做为人的个体在这世上活着,总是得有一种情怀牵动着你的脚步往前走,比如亲人,比如爱人,比如父母,比如写作,比如画画,比如音乐,比如美食,比如服装。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而这喜欢这热爱便是在世热情,便是活着的意义。有了这种热情,人便沉醉其中,活得有滋有味。
也许这是对的,大多数人活的都是自己的在世热情。
扪心问自己:我喜欢什么?我能做什么?我的在世热情是什么?
许多年,一直随波逐流,得过且过,日子便在这样空洞和无聊中渐去渐远。我找不到自己的在世热情。
一百天前,因为一个朋友的触发,来简书写下第一段文字:鲁迅的《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的摘录。
写什么呢?一个学生时代最怕作文课的我能写什么呢?但是每每看到那些曼妙的文字,心似乎又总是波澜起伏。
凭着这仅有的一点波澜一点喜欢,开始了我的简书之路。
还好,无论如何,写下一点简单的文字,表达一些浅显的想法,记录一些经历的快乐。
二十天,五十天,一百天——人生除了工作之外的第一份坚持。
有意义么?
好像有点。
卧室里渐渐增多的新书,曾经买回来沉睡已久的书上留下的笔记,让空气里多了一些书香的味道。
日子开始变得充实,每天除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和运动之外,剩下的时间都被读书写字填满。
偶尔回头翻看自己的文字,明白所谓的写作能力不会有多大提升,思想也不可能有多少深刻,但坚持本身可以让自己开始喜欢自己。
……
这是所谓的意义么?应该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