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日,陪爱人菜市买菜。在菜市附近的路口,遇见一指示牌,上写:“我们理解占道经营小商贩生活的不易,却为您在市场外购买给文明抹黑而脸红!”。
标点符号是我加上去的,牌上并没有。我端详了半天,愣是没搞明白,立此牌的真实用意,以及此句的真实含义。我本驽钝,暂且拆开来看,或许能寻出此中真意。
且看前半句,“我们理解占道经营商贩生活不易”。哇哦,读来好暖心。毕竟,比动不动就抄家伙、抡拳头,强多了。弃武从文,文明执法,走温情路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可太棒了。这至少说明,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暴力执法得到有效控制。
既然是走温情路线,打感情牌,那么,温情和理解就应该是相互的。所以,按照通常的逻辑,我们理解占道经营小商贩生活的不易,下句应该是,也请小商贩理解我们文明执法的诚意,或者是,也请小商贩理解城市文明的意义,等等。
可牌子上的下句,分明写着,“却为您在市场外购买给文明抹黑而脸红”。这有点突兀,感觉逻辑有点拧巴。这个分明表现出执法者文明和大度的尊称“您”,到底是指谁呢?
如果是指商贩,那应该是“叫卖”而不是“购买”,这句应该写成:却为您在市场外叫卖给文明抹黑而脸红。这样一来,内容逻辑上似乎没问题了,但感情逻辑又有点拧巴。因为,搞不好,这会引起小商贩的反感,不仅上句的温情铺垫打了水漂,执法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如果是指买菜的市民,好像更不对。不仅内容逻辑不对,感情逻辑也不对。不是他们占道经营给文明抹黑,倒是我随手买个菜,就给文明抹黑了。这,哪跟哪啊!
02
撇开以上两点不论,到底是谁脸红,就让我琢磨了半天。不管内容逻辑和感情逻辑有多拧巴,我们也只能根据原句,试图破解。这个,有点麻烦,我们用排除法试试。
按照原句,应该脸红的,显然不是小商贩,因为小商贩是卖菜的,不是买菜的,而牌子上明明写着,却为您在市场外购买给文明抹黑而脸红。
那脸红的应该是买菜者吗?好像是,因为他们在市场外购买,而给文明抹黑了,他们应该为此脸红。不过,这样以来,不论从内容逻辑还是感情逻辑上,好像又有点拧巴。难道,占道经营的就不抹黑文明了吗?这显然也不对。
如果从语法上分析,下半句“为……而脸红”,显然还缺乏主语,正是这个主语,才因为有人时常在外购买,给文明抹了黑而感到脸红。如果是这样,这个主语不是别人,正是上半句“我们理解占道经营小商贩生活的不易”中的“我们”。我们是谁?是试图文明执法的城管。
不过,这后半句还可能有其它的解释。因为,单从字面上讲,“却为您在市场外购买给文明抹黑而脸红”,也可以解释为,因为您在市场外购买,而给文明抹了黑,我看到了都替您感到脸红。也就是说,应该脸红的应该是“您”,但作为执法者,我们都替您不文明的行为感到害臊。
可是,这样一来,更大的尴尬出现了。作为执法者,您不为占道经营者感到脸红,您也不为没有管理好占道经营感到脸红,您却为购买占道经营者的蔬菜的人感到脸红,您不觉得逻辑有点绕吗?!
03
上面的分析,无意嘲笑什么,更无意取笑谁。因为,这些尴尬的逻辑背后,恰恰显示了执法的尴尬处境、无奈和无力。
其实,我们也知道,城管执法立此牌照的劝善用意。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无视,它反映出来的问题。否则,现实中因此而导致的不和谐可能更多,文明可能真的会成为海市蜃楼,只见远远的向我们招手,但永远触手不及!
现实中,真有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而被通报批评的案例。人民日报曾有报道,福建两名教师在去年10月被通报批评,就是因为他们下班后,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理由如出一辙:作为人民教师,文明的传播者,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更是给文明抹了黑,哪有不罚之理。
有时候,我们总觉得荒唐的事情,离我们很远;我们总善意的认为,一些荒唐的事情,只是小概率的偶然事件;我们总天真的以为,这些小概率的偶然事件,不会影响到我们甜蜜、幸福、美满的苟且生活。
那好,还是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文章中提到:湖南某单位员工上班喝牛奶,被通报批评;贵阳某医院护士,非工作时间在非工作地点打麻将,被扣三个月绩效;山西某学校教师,放假后酒店AA制聚餐,被通报批评……
你,还觉得这是小概率的偶然事件吗?!谁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事件中的主角。幸运,你可能只是被通报批评,或者是扣点绩效,罚点钱。但不幸时,可能就不是荣誉和金钱上的人损失了。
04
内蒙古农民王力军,就没那么幸运。他不仅被罚了款,还吃了官司,被判了刑。
可是,王力军万万没想到,作为一个农民,从其他农民兄弟手中收购点玉米,在贩卖给经销商,这个干了半辈子的营生,会成为他获罪判刑的证据,罪状就是无证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罪名就是非法经营罪。
王力军更想不通,在农民和经销商之间搭了个桥梁,方便了农民,养活了家人,怎么就变成了扰乱市场秩序?但想不通归想不通,却不得不接受。
虽然,2月1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指令,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再审,认为王力军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改判王力军无罪。但是,这都无法弥补给他及家人带来的伤害。
我们更想问,如果不是此案被最高院指令再审了呢?如果此类关系人民幸福指数的日常案件,都等着最高院来关注,那依法治国还不是空谈,人民的幸福所靠为何?
更何况,最高法院也忙不过来啊!更何况,那些占道经营的,买菜被通报的,非工作时间打麻将的,上班时间喝牛奶的……这些事情谁来管,难道都要最高法院来发回重审?
05
人民日报说,严格执行纪律,当然没错。但如果小题大做,动辄问责,就可能制造新的不和谐,也不可能维护制度的尊严。
人民日报又说,假设一些处罚规定不够科学合理,在落实中又走了形,搞得人人恐慌,就更值得商榷了。
人民日报还说,好经不能念歪。在与民意共振中寻求科学治理,才不会招致公众诟病。
人民日报说的都不错,即是善意提醒,也有良苦用心。不知,有多少手握公权的执法者,行业或单位的制度设计者和执行者,能够接受到善意提醒,能够体会到这份良苦用心。
但是,我更想说,没有善念做基础,没有真正的以人为本,就会丧失最基本的是非判断,再好的制度和法律文书,也可能成为制造荒唐和罪孽的借口。许多事情和问题,就会陷入尴尬的两难境地,就如菜市附近路口遇见的指示牌一样,无法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