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吃鸡排,是中学那会儿学校食堂的照烧味,由竹签串着,肉由内到外被照烧酱摸的成橘红色儿。一口咬下,半口还挂在竹签上,肉食主义自然喜欢点,却不见得多好吃。现在自己回想,肉结实难嚼,不鲜不香,最闹心还是那竹签。古往今来,大口吃肉是每位好汉的梦想,我这般吃肉修为自然习惯大口咬,每次被竹签磕到都略有扫兴。
全国广播体操说得好:雏鹰起飞,时代在变化⋯⋯我自然不会只吃这块鸡排当作美食(有没有鹰排:-D),不久后校门口便冒出台式大鸡排。
初次见大鸡排,惊为天人(鸡)。原来,鸡排可以长这样,这么大只,还热气腾腾飘着香。毫不犹豫塞一块进嘴,牙齿首先触到外皮,酥脆带着鲜咸,用力咬下,滚烫弹嫩的肉溢出一点汤汁,汁水与厚实的肉伴随咸脆的外皮,在口腔里自由来去,并不停哈出热气,缓慢入咽下肚,留一嘴的肉汁味和鲜咸令人嘴舌荡漾。我揪起一块就是一口,咬动起来特带劲儿,肯次肯次消灭光。
台式大鸡排并不难料理。一块鸡胸肉捶打至扁平,盐酒调味腌制,抹上一层面粉,最好是再匀一点蛋液,这样才够香酥。待油微沸时快速下锅,一顿轰炸,色泽金黄即可捞出晾干,最后调味。一块色泽金黄,香酥多汁的大鸡排就成了,这个时候,你是不是要剪成小块状,竹签叉着吃?
换作是当年,自然需要剪。但是雏鹰起飞,时代在变化,鸡排不再需要剪刀剪了。比脸大的鸡排放进纸袋,嘴凑上去就开始啃。它也作为鸡排完美呈现被顾客像鸡排一样吃下去,而不是鸡块。
看到现在,你觉得这是一个鸡排的奋斗史?不,如今多如美食创意菜,不缺的便是鸡排,但鸡排依旧以拟人的方式成长着。
它在学校时,安静等待人们尝试,你喜欢或者不喜欢,就是如此自我,竹签我觉得美,磕你牙,煞你风景,那都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它出来学校门口遇见时,外表美丽,内心柔弱,为他人着想,便利人们品尝,可以剪碎自己变成鸡块,也许随波逐流,也许肉汁会撒,但刚出锅来还是美丽的大鸡排。最后现在的它,坚持做一块完整的鸡排,可能改变了大家惯有的印象,可能离开长期使用的竹签,可它外表美丽完整,内心温润善良,是个完美的大鸡排。
做一枚鸡排不容易,做一枚大鸡排更艰辛。如此这样联想,下次吃鸡排前,我要先抒发下钦佩之情,下嘴要抱着敬畏,毕竟这是一块有尊严的大鸡排。